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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房屋租赁有什么规定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四)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房屋租赁有什么规定

2,上海市是否有规定男女朋友不能租房子

是的------------------------------------------------------------------上海市房地局8月27日表示,在《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新增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其中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此举意味着男女朋友、或者同性好友合租一房将受到限制。东方早报报导,上海治理群租再出新招,上海市房地局27日表示,该局近日下发通知,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新增一些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如人均承租面积必须符合标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等。此外,上海市房地局授予物业公司对房屋装修和租赁备案的管理权限,明确对违反公约出租或转租的,业委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上海市房地局称,针对当前住宅租赁中暴露出的分割搭建、二房东转租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大“群租”整治力度,该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抓紧完善业主公约,增补规范租赁行为相关条款的通知》,引导业主通过自律,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群租”现象的整治力度。《业主公约》的增补条款明确,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去年12月,上海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小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的行为定性为违规经营社会旅馆,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改正。根据该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该符合上述标准。上海市房地局表示,此前部分小区已经试点通过《业主公约》或者《业主临时公约》对租赁行为进行约定,并且取得了有效成果。浦东新区绿城小区通过在《业主临时公约》中对出租、转租行为进行规范,不仅帮助物业公司在“群租”诉讼中胜诉,更成功整治了三成“群租”客,而且没有发生一起治安事件;黄浦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预售申请时,在《业主临时公约》中增加关于禁止“群租”的相关约定,对“群租”预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不得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授予物业公司对房屋装修和租赁备案的管理权限。对违反公约出租或转租的,业委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上海市是否有规定男女朋友不能租房子

3,什么叫独立单间出租

独立单间出租指的是在一套房子里将其中一个独立的房间进行出租,但独立单间出租不得是厨房、卫生间等单间。一个或多个承租人为了满足居住、用于商业用途或商住两用的意愿而租用一个单间或整套房间行为称为租房。通常有:政策性租赁房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两限两竞房、保障性住房、合租房等几种形式。扩展资料:租房须知:一、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徕看房客户。投诉案例中就出现过广告中假称家具家电设施转让,却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费者购房与看房不实。二、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一消费者投诉称,某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三、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户无法办理手续;有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无法购买,但中介公司为赚取中介费,却对购房者说不用办理手续,法律上这样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四、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五、交费容易退费难。从投诉反映来看,交到中介公司手里的钱很难退回到消费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后,中介公司应退还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中介公司找出如东西损坏等借口,就是不退押金。
独立单间出租指的是在一套房子里将其中一个独立的房间进行出租,但独立单间出租不得是厨房、卫生间等单间。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十条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扩展资料:《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居住房屋租赁的租金标准,由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居住房屋租赁期限为1年或者1年以下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一次性约定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为1年以上的,每年只能调整一次租金标准。但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标准调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租赁合同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标准。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双方可以协商调整租金标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房
简单的说就是把一套房间分隔成若干个小房间出租给它人,从中获取更多的房租,即是所谓的“独立单间”出租。
单间出租独立厨卫只是中介的一种话语来的,就是一间单房,里面有厨房还有卫生间来的。

什么叫独立单间出租

4,请问上海市租房有什么明文规定租房期间水电费房东可以随心所欲的

很是同情你,因为我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首先说,我们现在的住房条件,就是群租,这个本身就是违背的政府的所谓规定的,就算你告他,首先你自己都倒霉。说句实话,你付出的时间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最后还是落得个身心俱废,捞不到好。我们外地人在上海打拼,租房子要慎重,群租还是算了吧,为了省钱,最后可能真省不了。上海的这些房东,黑心的很多,如果真的要群租,那么自己留个心,看看电表,水表,煤气表,从我进来的当天就看,到走的时候或者来收的时候再看看,拍照记录,我觉得10天114是在太贵了!!摆明在欺负你!!!!给你个过来人的建议,多花些钱,哪怕偏远一些,找个条件好点的住所,真的,钱多不太多的,咬咬牙挺住了,你会发现,居住环境有了质的飞跃,就当是为了奋斗提前买单了,值得的
上海市租房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作为明文规定,租房期间水电费房东是不可以随心所欲的收,如果当事人对房东的做法不服的,可以到上海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诉。  根据规定,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供租赁当事人参照使用;其中,公有居住房屋的租赁,可以使用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房屋用途;  (四)房屋交付日期;  (五)租赁期限;  (六)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很是同情你,因为我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首先说,我们现在的住房条件,就是群租,这个本身就是违背的政府的所谓规定的,就算你告他,首先你自己都倒霉。说句实话,你付出的时间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最后还是落得个身心俱废,捞不到好。我们外地人在上海打拼,租房子要慎重,群租还是算了吧,为了省钱,最后可能真省不了。上海的这些房东,黑心的很多,如果真的要群租,那么自己留个心,看看电表,水表,煤气表,从我进来的当天就看,到走的时候或者来收的时候再看看,拍照记录,我觉得10天114是在太贵了!!摆明在欺负你!!!!给你个过来人的建议,多花些钱,哪怕偏远一些,找个条件好点的住所,真的,钱多不太多的,咬咬牙挺住了,你会发现,居住环境有了质的飞跃,就当是为了奋斗提前买单了,值得的
你说的是群租,又是黑心的二房东,乱收水电费和不退押金是他们惯用的伎俩,以后宁可找合租的吧(一套两室的租两家),我就是这样的,找的合租人和朋友一样相互照顾很好的

文章TAG:上海  上海市  居住  住房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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