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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必须出示什么证件

交房的时候开发商不用出示证件啊,只有卖房的时候在显眼的位置挂五证

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必须出示什么证件

2,新房交付开发商应出具哪些相关证件

本着先验房后收房的原则执行,各项费用交付后,应出具正规的发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证件。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新房交付开发商应出具哪些相关证件

3,商品房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哪些证件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6.《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7.《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哪些证件

4,商品房收房开发商要提供一些什么证件

你指的是新建住宅吧?要有当地房管局或建交委颁发的《新建住宅入住许可证》,证明该小区可以住人了。在颁布该证时,政府自然会审核与此相关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例如规划验收通过的文件等。所以不必刻意要求开发商须提供几证才行,那是很业余的。结果比过程更重要。 附带说句,交房时要查看到房屋测绘资料,了解已购住房的实测面积数,与开发商结算总房款时要用到。
当然可以提出,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在合同里都有明确规定的,违约责任也有明确规定,但是不能拿钥匙,否则就等于双方协商过了,你也同意没通天然气就入住了,一定要拒绝收房。

5,交房时开发商应出具哪些材料

开发商应当:(1)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 《住宅使用说明书》;(2)出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根据预售合同约定出示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3)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其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非住宅交付则应根据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述文件中应当分别写明以下内容:(1)《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a、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b、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c、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d、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2)《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a、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b、结构类型;c、装修、装饰注意事项;d、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e、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f、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g、配电负荷;h、承重墙、保留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i、其他应说明的问题。(本文作者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李仁正律师,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7-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
(1)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2)出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根据预售合同约定出示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3)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其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非住宅交付则应根据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上海市房地产权证》。(1)《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a、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b、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c、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d、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2)《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a、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b、结构类型;c、装修、装饰注意事项;d、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e、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f、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g、配电负荷;h、承重墙、保留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i、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6,新房交房必须开发商提供哪些证件

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的“五证”,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  根据《物权法》相关条款: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集体土地和耕地是不容许随意改变其性质、违法出租、买卖和搞房地产开发的。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以上“四证”,该项目用地和建筑就是违法的。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  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所填写的“购房合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第八条注明: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供“两书一表”时还要同时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尤其是《消防验收备案表》一栏是否通过。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房交房开放商必须提供的证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3、《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实测面积登记表特别提示: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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