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房如何交易

咨询的时候说期房不可以转让,不过买的话一般都是就预售合同签定金协议的,现在的中介都是这么操作的,只是付款方式和利息什么的不是很容易达成共识而已,因此要想期房转让安全,买卖双方只能看自己的运气了。

期房如何交易

2,期房可以买卖吗

还要看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不过如果你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且有人愿意接受,你是可以转卖给他人的。
按现在政策规定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因为还没交房,也就是说还没办产权证和土地证。但是有的售楼部是可以提供相关的更名服务的,你交给原来卖房给你的置业顾问就可以了。当然,这属于违规行为,他会很小心的,你也有风险。
完全可以
期房一般也是可以买卖的,不过手续和费用一个都不会少,比如契税、营业税等,相对于现房都是比较贵的。 购买期房应注意的风险和问题: (1)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单而模糊,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判断;而楼盘的效果图则渲染得十分精美,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如果在交房后与开发商宣传的差距较大,则会造成损失。 (2)对于开发商的情况难以把握。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使工程停顿;或因技术实力不足,造成建设质量的降低;以及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原来的设计或承诺,尤其是对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绿化的变更,这些都会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3)市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因为市场因素的作用,房价会产生波动,如果涨价,则购房者受益;如果跌价,则购房者会遭到损失。

期房可以买卖吗

3,买了期房可以转让出售吗

期房2113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大,但由于是先5261付款后交房,所以十4102分依赖购房合同的约定,而1653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从而就出现了很多人还没等到期房变现房就想把房子转让出去了。那么,期房可以转让吗?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出售的,但其实这里所讲的未取得权属证书指的是已经交付竣工使用的房屋,并未直接涉及到期房。所以,只要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了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然而,期房该如何转让呢?1、签订预售合同期房转让前,转让人必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才可以转让,所以第一步必须是签订预售合同。2、书面通知开发商转让人未付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转让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总价款的,转让人只要把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3、转让合同与登记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预售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就取得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力。实际操作中,期房转让还有以下几种操作方式。1、订购单转让一般是上家用少量资金将房子先订购,然后把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表明要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果有人要购买,买卖双方先签订协议书,然后再一起前往开发商处将订购单的购买方名字变换为下家,待开发商与下家签订了预售合同后,中介公司便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上家。2、办理进退户手续上家先支付一笔首付款,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后,将房屋在中介公司挂牌。双方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后,由上家与开发商签订解除合同的退户同意书,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退户手续。然后,下家与开发商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并送往交易中心备案登记,最后下家将转让价款交付给上家。3、产权证办好再交易上家与下家签订出售协议书,要是可以交房则先行交房,但不办理相关的手续,等上家的产权证办出以后双方再进行交易。双方的协议书需经公证处公证,上家的相关资料可暂留在中介公司。(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买了期房可以转让出售吗

4,二手期房怎么交易

购买二手房的问题如果不想通过中介,那一定要是原房产的产权人已经具有了房产所有权证,那样你才能通过房管部们在权属的交易大厅办理手续,如果他没有房产所有权证,一定不要听信任何人说的,可以改开发商的底票,那都是不可靠的。为什么一定要这样,那就是现在假的太多,要不你会吃亏的。现在所有的预售商品房与实测商品房都是在网上进行交易的。所以在房管局的交易大厅办理,可以从网上查房产证的真实性。在有一个就是你们的款如何付的问题,我认为你应在你们商量好了以后,找一个信用好的中介,让他们做一个证明,其实这种是收不了多少费用的。因为是你们自己联系的,他们收的费用不多,关健在于你如何去与他们谈的问题。中介费都是可以商量的。先说这些有什么不明白的在问吧。
二手期房买卖,通常有两种交易模式:  一是买卖双方直接与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即买方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完全退出交易,由买方取代原先卖方的地位——这是最保险的期房买卖交易模式,当然前提是开发商原因配合;  二是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其名为买卖合同,实质却是债权转让合同——这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交易模式。  1、重视《债权转让通知书》 买方如果与卖方签订期房买卖合同,首先要确认卖方是否已经付清了到期该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约定将卖方对开发商的全部权利让渡给买方,同时卖方需要出具一份《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给开发商,因为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 为防止卖方在与买方签完合同后,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导致买方的置业期望落空,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卖方将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发票等正本交予中介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保管,此举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  3、卖方到时不卖了,买方怎么办? 如果卖方在拿到小产证后反悔了,不卖了,这个时候买方怎么办?除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金外,还有其他保障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除了要求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卖方继续把房子交易过户给买方,因为继续履行同样是一项重要的违约责任,它和违约金并行不悖,可以同时主张;  4、税费承担需要及早了解 按照期房买卖的通常交易流程,开发商先将房子过户给卖方,卖家再将房子过户给买方,在这个环节中,房子交易了两次,契税也就要征收两次(卖方和买方各缴一次),营业税要征收一次(卖方缴)。买卖双方如果对税费承担没有事先约定,极易产生纠纷。如果约定税费都有买方承担,卖方只要一个到手价,那么买方一定要做好比买一般二手房缴纳较多税费的思想准备。  总之,虽然说二手期房买卖的行为并不被法律禁止,市场上也多有成功操作的案例,但毕竟少了预告登记这个物权保障环节,卖方毁约的现实风险还是不容忽视的,再怎样精心布置的交易方式,也难免挂万漏一。
因为的的房产购买手续合法齐全,只是产权证尚未办理。这样的房屋跟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以的,合同上说明产权状况乙方愿意购买,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在违约责任条款上要作详细约定,至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我认为没有必要,况且产权证没有的情况下公证处也不一定可以受理,买卖合同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在产权证办好后办理产权过户,你作为卖方需要承担6.6%的个税及营业税。
购买二手房的问题如果不想通过中介,那一定要是原房产的产权人已经具有了房产所有权证,那样你才能通过房管部们在权属的交易大厅办理手续,如果他没有房产所有权证,一定不要听信任何人说的,可以改开发商的底票,那都是不可靠的。为什么一定要这样,那就是现在假的太多,要不你会吃亏的。现在所有的预售商品房与实测商品房都是在网上进行交易的。所以在房管局的交易大厅办理,可以从网上查房产证的真实性。在有一个就是你们的款如何付的问题,我认为你应在你们商量好了以后,找一个信用好的中介,让他们做一个证明,其实这种是收不了多少费用的。因为是你们自己联系的,他们收的费用不多,关健在于你如何去与他们谈的问题。中介费都是可以商量的。先说这些有什么不明白的在问吧。

5,买房注意事项之期房如何买卖

房屋作为一个家庭安身立地的居所,购房款更是一笔巨大的家庭财政开支,此作为买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认真抉择,以便能购得舒适满意的房屋。本人特意搜集与整理了如下内容,包括阅读售楼书、签订认购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谨供大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参考:一、如何阅读售楼书,不受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所迷惑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能迷惑购房者,所以我们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需要注意如下事项:第一、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不仅需要认真观察售楼中心墙壁上挂的那预售许可证证是否有相关机关的公章、签发日期等,而且,也有必要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真有预售许可证。第二、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用较少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这里面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看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坐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第三、应该就售楼书中有关不明白、有歧义等地方,及时和售楼工作人员沟通,要求他们解释,不要盲目顺从售楼书的书面表达。注意:如何保证售楼书的内容真实,实际所买到的商品房像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完美?二,认购书的签订注意事项(一)定金问题在查阅、审查售楼书后的下一个步骤就是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了。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人要注意的事,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而对于定金,《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者应该在签订认购书XX之日起买房,否则不予退还。”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者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XX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二)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有如下两种情形:一、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二、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即前面所说到的“定金”或“订金”)。对于第一种情形下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第二种情形下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本人认为,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未满足商品房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那么该认购书不应具有法律效力。故,签订认购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审查,因为认购书中的条款会直接适用于其后所签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有条件容许的前提下,买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就应当聘请专业人士为其提供审查、出具意见和建议,以防在这一环节上被开发商下套。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五证问题签订认购书之后XX日之内就是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了。签订买卖合同应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产权证问题,去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下面我介绍一下“五证”: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施工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市土地资源局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房屋管理局核发。这五证,最主要的是两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准确,是预售许可证是决定你们双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国有土地使用者则决定后面能不能办理到房屋产权证。要提醒大家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买房最重要的产权证,那是物权凭证,没有它不行,万一你以后需要出让、转让、赠予房屋等等,怎么办,定要房屋产权证的。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二)和谁签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理应上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公司得有开发商的授权且以开发商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 (三)对合同条款的把握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审阅清楚里面的合同条款,如下:1、房屋基本信息是否与认购书中一致,合同约定的房屋是否就是你所要购买的房屋;2、付款方式及其如未依约付款的责任承担问题;3、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问题,如果开发商未依约交付,就是违约;4、产权登记的期限,看清楚违约责任是以是“日”还是“工作日”为依据,因为如果用“工作日”,必然会使实际交付时间延长;5、看清约定的违约金是如何表达的,是千分之几、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是按日计算的、是按房屋总价款计算的、还是以实际付款作为基数的,这些问题很重要,没违约就好,一旦发生违约情形,开发商总会拿约定条款不明确来为自己找推脱理由。而且,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6、争议解决方式。一般有仲裁和诉讼,仲裁是开发商乐意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因为实践中,仲裁委很多情况下都在偏袒开发商,所以在选择这一方面时,作为购房者,一定要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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