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在陕西买房但不知道在哪个城市买好

陕西就是西安了吧,或者陕南某个小城市,环境也好。
北京,上海都比较好

我想在陕西买房但不知道在哪个城市买好

2,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具体地址在哪

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311房间  联系电话:029-87274344打上面这个电话问问!
建设厅即将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陕西建设网 时间:2009-01-07 在昨1月5日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副省长洪峰透露,建设厅即将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洪峰指出,建设部门是我们政府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职能部门,它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担负着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和使命,更名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都将由建设部门承担,而且,住房工作不仅指城市的住房,还包括农村住房,担负的任务既有发展的任务,又有改善民居的任务。建设队伍要努力担当经济建设主战场上的一支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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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陕西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您好,是这样的。如果您夫妻双方都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您朋友所说的开发商没和公积金办的意思是,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和您所在的市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购房贷款项目协议。在这我可以向你说明一下,这个对你是有好处的,公积金单位与售房单位签协议的前提是,这个开发商具备合格的开发资质。手续齐全。如果您的朋友说开发商还未和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协议的话,您要多留的心眼,可能你所购买的房产,具有一定问题,或是土地上的,或是销售上的,不是开发商少贷款卡,就是预售证没办好,或是开发商土地被抵押了。您需要多关注一下。还有就是,如果我有钱或有权,我就不贷款了,哈哈。投诉嘛,您可以查询下金管会的电话,各地方不一样,所以我也不知道您是哪的。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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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陕西新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解析

陕西新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解析: 据了解,这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新办法最大的突破在于允许职工使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其中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含职工集资建房)以及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80%。提高贷款标准、延长贷款年限也是一项重大突破,经调整,目前陕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贷款年限可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 陕西省还打破地域限制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外地职工在西安购房的,凭工作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2009年陕西省将在私营和个体企业中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延伸,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5,陕西出台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建设立规

陕西出台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建设立规, 新华网西安8月3日电 为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无法可依”导致违规现象屡有发生的问题,陕西省日前出台了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对全省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退出、运营和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力求以此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 据了解,近日出台的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共分十一个章节,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退出、运营和监督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最为引人关注的分配环节,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详细标准,并按收入水平不同划定了各类保障房的供应对象,从而使不同层次的住房困难家庭都能得到相应的住房保障,也避免“开宝马车住保障房”的不合理现象。 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超标准建设保障房的现象,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各类保障房的建设标准,其中规定廉租住房在5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在60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住房在60平方米左右,限价商品住房在80至100平方米。与此同时,管理办法还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地管理、资金来源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详细规定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监督措施,并规定对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6,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支取多长时间到账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支取3-5个工作日到账。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一般一个月左右到账。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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