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 http://www.10zk.com/gjjsdjn.asp

求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2,个人能缴纳济南住房公积金吗

个人不可以缴纳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办理要件: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2、管理中心审核;3、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综上,个人不可以缴纳公积金,需要由当地所在单位办理。

个人能缴纳济南住房公积金吗

3,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4、正式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出国(境)定居的;9、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10、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1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

4,济南住房公积金

1.公积金是你跟公司签订合同就开始交了,因为一般都是先入职.然后办理这些福利手续.所以下存折会比较晚.2.交的多少是根据你基本工资计算的,公积金是你基本工资的12%(公司和个人各一半)3.退休后,公积金也就停止缴纳了。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 那么你离职就可以取 如果没离职也不买房子又没有贷款暂时是取不了除非你不在济南干了 去别的城市 只要是离职了就可以取需要的手续是: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可以去单位会计那领取...如果没有就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去...然后单位盖章需要你带本人身份证 户口本 离职证明 这些东西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提是你是外地户口 如果是的话你现在就可以办理!!!
从你爸爸的退休年龄看不是2002年教的,因为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从1994年就开始的,你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退休以后就不叫了,你可以提取出来的。

5,济南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与条件呢

第十七条 购房提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三)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协议或房改分配表。(四)购买拆迁安置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原件及复印件。第十八条 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镇级及以上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九条 大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需要大修的鉴定报告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十条 列入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由居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应提供交费凭证和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十一条 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记有该笔贷款查询结果、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三)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提供材料;职工偿还组合贷款提取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提供材料。第二十二条 职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购房贷款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或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文章TAG:济南  济南市  住房  住房公积金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