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业多种经营用地是什么意思

林业多种经营用地是指遵循林业生产的规律,根据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不同,充分利用林地各种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发展多样性产业的经营方式。林业企事业单位在施业区内的林地、草地、沼泽上对各种经济动植物和水域、矿藏等的综合开发利用。经营内容包括:第一产业,农作物和经济植物的栽培,农畜、家禽、野生动物的饲养,林副特产品采集和培育;第二产业,矿产资源开采、建筑业、工业、小水电等;第三产业,对外机修、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服务,林区商业、饮食、森林旅游及其他服务性行业。多种经营由林区自然条件的复杂性和资源的多样性所决定。

林业多种经营用地是什么意思

2,林业用地是什么土地性质

法律主观:林地属农用地的一种,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林业用地是什么土地性质

3,林业用地是什么土地性质

林业用地是专门供林业生产的土地性质。林地,是指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土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防护林等各种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占用的土地。林地属农用地的一种,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林业用地,是专门供林业生产的土地。其中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以及暂时尚没有林木的宜林地和无林地。林业用地包括:1、用材林地;2、防护林地;3、薪炭林地;4、特用林地;5、经济林地;6、竹林地等有林地及宜林的荒山荒地;7、沙荒地;8、采代迹地;9、火烧迹地等无林地;10、灌木林地;11、疏林地;12、未成林造林地等。中国的林业用地约占国土面积的27.8%,其中有林地占12.0%,无林地占10.5%,灌木林地占2.9%,疏林地占1.8%,未成林造林地占0. 6%。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综上所述,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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