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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万源市房产管理局电话和地址

万源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万源市太平镇秦川大道70号 电话:0818-8622097

四川省万源市房产管理局电话和地址

2,武汉房管局咨询电话 965559

消费者也可拨打全市市场投诉专线85482248,以及各区房管部门投诉电话,我们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力做好服务。武汉市各区房管局投诉电话江岸区房管局82771611江汉区房管局85795888硚口区房管局83780758汉阳区房管局84765473武昌区房管局88868032青山区房管局86342939洪山区房管局87525427东湖高新区房管局65528262东湖风景区房管局8677913286779130东西湖区房管局83251533蔡甸区房管局84943070江夏区房管局87919969黄陂区房管局61006767新洲区住建局89350742经开(汉南)区房管局84399298(经开片)84851353(汉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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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谁知道海门房管所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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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电话

兰州市房管局(现名称为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31-8463901。局各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区号为0931)如下:(一)办公室办公电话:8480682传真:8489263(二)人事科办公电话:8462843(三)政策法规科办公电话:8489378(四)财务科办公电话:8463910(五)审计督查科办公电话:8465465(六)信息科办公电话:8463826(七)行政审批科办公电话:4818022(八)综合规划科办公电话:8461022(九)项目管理科办公电话:8463837(十)勘察设计监管科办公电话:8465471(十一)建筑市场监管科办公电话:8456630(十二)房产开发科办公电话:8464214(十三)房政管理科办公电话:4607333-8242(十四)住房改革和发展科办公电话:4607695(十五)房产市场监管科办公电话:4607333-8266(十六)住房保障科办公电话:4607685(十七)物业管理科办公电话:4607052(十八)城市建设科办公电话:8409030(十九)村镇建设科办公电话:8461920(二十)安全质量监管科办公电话:4539192(二十一)建设科技科办公电话:4539191扩展资料:一、局机关办公地址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自2019年11月1日起,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场所将由城关区甘南路701—1号伊真大厦22-24层和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3-14层迁移至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6层,邮政编码:730000。二、机构职责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兰州市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整合了原“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和原“兰州市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工作职能。2019年2月19日下午,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挂牌。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专业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监管全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管各类资金。(三)负责拟订全市住建行业的各类标准、定额和参数,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四)负责监管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监管城市规划道路代征、代拆。负责征收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和年度城建计划。(五)负责全市村镇及小城镇的建设管理。指导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并负责技术审查及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和小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及试点建设。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六)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前期工作。会审投资额度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批。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七)负责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涵、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运维和管理。监督指导主城区内供热、供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八)负责监管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各类建设活动。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监管进兰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管理各类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资质资格。核发管辖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九)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认定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组织并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十)负责监管房产开发和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格。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备案。指导区县监管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十一)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在兰单位及市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审批、监管全市房改资金。(十二)负责管理国有直管公房。组织评审房屋征收预评估结果。负责对区县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收行为实施备案管理。负责发布全市房屋征收信息。(十三)负责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领域重大技术的引进和创新。负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对绿色建筑推广、评价标志申报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十五)负责对全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包括市政设施建成后的行政执法)的监督。(十六)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十七)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政务督办、政务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访维稳等工作。(二)人事科。负责局系统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干部培训、人才服务、老干部服务、职称资格、党建党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三)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全市住建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局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四)财务科。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管等工作。(五)审计督查科。负责对住建领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督办。负责对局系统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对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六)信息科。负责局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安全维护。负责对外开展舆论宣传。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应急和处置。负责新闻信息的采集、核准和编发。负责网民留言的协调办理。(七)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审核。负责发放行政审批决定和行政许可证。负责制定和完善局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流程。(八)综合规划科。负责拟订住建领域各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综合年报。负责拟订保障房年度计划和城建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论证、筛选和储备。负责搜集整理行业内各类综合数据,汇总编报各类统计报表。牵头协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九)项目管理科。负责组织各类项目的前期筹划、方案设计、资料收集和评审。负责研究编制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技术评审。负责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核和报批。负责重大项目的包装和协调实施。负责组建和管理行业内各类专家库。(十)勘察设计监管科。负责监管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负责征收规定权限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对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登记。负责对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进行专项备案登记。负责核准规定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进行核准备案。负责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十一)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监管全市建筑行业和预拌混凝土行业。负责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和工程造价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核发规定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监管进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核查认定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处罚。负责管理全市从事建筑活动各类企业的资质、资格。(十二)房产开发科。负责兰州地区房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核发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对房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年度检查。负责跟踪管理房产开发项目建设动态。负责出具商品房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核验证明。负责监管全市建设单位规划道路代征、代拆。(十三)房政管理科。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管理修缮全市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负责处理私房政策遗留问题。(十四)住房改革和发展科。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货币化分配管理及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住房租金调整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产权比例的界定和审核。负责监管和使用房改资金。(十五)房产市场监管科。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监管全市商品房预售和销售行为。负责测算房屋重置价格、房屋租金标准。负责监管房屋租赁、买卖和抵押行为。负责管理存量房产交易资金。负责房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负责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十六)住房保障科。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分配。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的出售和售后管理。负责拟订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十七)物业管理科。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核准和备案。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十八)城市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市政公用行业(不包括供水、节水和排水)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办法、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占用、开挖、养护、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依附于市政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建设)的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包括城市桥梁)行驶的审批。参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负责燃气经营停业歇业许可。负责燃气设施改动的审批。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供热锅炉房热网及其它城市供用热设施的方案审核。负责核发供热许可证。(十九)村镇建设科。负责全市村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村镇、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技术审查和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住房质量安全工作。参与全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申报。监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年报编制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二十)安全质量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管理直管公房安全。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不包括供水、节水和排水)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二十一)建设科技科。负责住建领域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专项规划、政策措施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和评价标识申报。负责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备案登记。负责全市建设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科技项目的鉴定验收、推广应用及对外技术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实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考资料来源: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5,房管局电话

武汉市房管局在高雄路160号,电话是02785482100
什么地方的房管局,请说清楚下

6,深圳各个房管所的电话是多少啊

深圳各区房管所的电话分别是:1、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135号,咨询电话:89916639,投诉电话:89916639;(1)布吉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布吉街道布龙路怡馨苑二栋首层,咨询、投诉电话:88830628;(2)坂田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坂田街道二办三楼附楼304室,咨询、投诉电话:36983337;(3)南湾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南湾街道南岭村健民47号南湾街道二办B213,咨询、投诉电话:28705867;(4)平湖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平湖街道平湖大街528号,咨询、投诉电话:28858755;(5)横岗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横岗街道龙岗大道联建楼634-125号二楼,咨询、投诉电话:28633932;(6)坪地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坪地街道富民路112号5楼,咨询、投诉电话:84081885;(7)龙城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龙城街道龙城大道126号盛平维百盛大厦一楼,咨询、投诉电话:28902261;(8)龙岗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龙岗街道植物园路385号,咨询、投诉电话:84867026;2、南山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南山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2楼西,咨询电话:26560478,投诉电话:26663597;(1)南头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南山区南头街2号一楼,咨询、投诉电话:26163975;(2)南山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南山区南新路南园村委五楼,咨询、投诉电话:26447796;(3)蛇口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蛇口新街蛇口街道办事处大厦二楼,咨询、投诉电话:26684403;(4)招商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蛇口工业七路51号倚园大厦一楼,咨询、投诉电话:0755-26863016(5)西丽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西丽街道办事处一楼101室,咨询、投诉电话:26528808;(6)沙河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南山区沙河街金三角大厦左侧,咨询、投诉电话:86610504;(7)粤海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科智西路号科苑西25栋2楼东侧、南海大道粤海大厦1楼(南油分所),咨询、投诉电话:26741195、26648599;(8)桃源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桃源街道平山村丽山路与学苑大道交汇处桃源办事处办公大楼302,咨询、投诉电话:26991627;3、坪山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坪山新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坪山新区深汕公路331号二号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102室,咨询电话:84642012,投诉电话84642012;(1)坪山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坪山街道人民街16号,投诉、咨询电话:28828855(2)坑梓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坑梓街道人民西路158号3楼,咨询电话:84138824、投诉电话:89996123;4、大鹏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大鹏新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咨询、投诉电话:89771849;(1)南澳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同富路35号3楼,咨询、投诉电话:84402633;(2)葵涌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政西路29号,咨询、投诉电话:84200626;(3)大鹏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建设路17号文化大厦3楼,咨询投诉电话:843052715、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罗湖区住建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二层,咨询电话:25666765(1)清水河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清水河街道办二楼,咨询电话:8248910(4)82424205,投诉电话:82489225;(2)笋岗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宝岗路笋岗街道综合楼一楼,咨询电话:82448107,投诉电话:82448107;(3)黄贝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罗沙路经二路1号,咨询电话:25435204,投诉电话:25435203;(4)桂园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宝安南路1001号华瑞大厦(木棉花酒店)一楼南门,咨询电话:82113301、25563442,投诉电话:82117966;(5)东门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湖贝路2208号湖晖大厦4楼,咨询电话:82236524、投诉电话:82225691;(6)东湖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东湖路92号东湖社区服务楼二楼,咨询电话:22256295、22259766,投诉电话:22258308;(7)翠竹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翠竹路2028号翠竹大厦二楼,咨询电话:25690036、25690101,投诉电话:25690036;(8)南湖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业大厦四楼,咨询电话:82212321、82212603,投诉电话:82312813、82214567;(9)莲塘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莲塘国威路D小区7栋一楼,咨询电话:25700004,投诉电话:25735635;(10)东晓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翠山路国防大厦7楼,咨询电话:82672948,投诉电话:82672950;6、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建安新村18栋二楼,咨询电话:27837666,投诉电话:27837666;(1)新安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新安街道23区新安福利公司新福安居小区E、F栋,咨询电话:27850029、27850039,投诉电话:29764809;(2)西乡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西乡街道西乡新湖路中段,咨询电话:27791980、27902277,投诉电话:27790045;(3)福永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永街道办事处后面街房管大楼三楼,咨询电话:27391876、27331752,投诉电话:27332999;(4)沙井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沙井街道沙井上寮社区企安路3号沙井行政服务大楼二楼,咨询电话:27532532、29352495,投诉电话:27532526;(5)松岗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松岗街道环城路40号,咨询电话:27710756,投诉电话:27717856;(6)石岩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石岩街道塘头大道200号石岩物流园旁综合楼,咨询电话:27763479、27608985,投诉电话:27605445;7、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6号路灯大厦六楼602,咨询电话:82918392,投诉电话:82918731;(1)园岭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区园岭四街12号园中花园一楼,咨询、投诉电话83673200;(2)南园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区松岭路56号南园大楼,咨询电话:83628907、投诉电话:83659183;(3)福田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区皇岗村上围一村9号,咨询电话:82887624,投诉电话:83810955;(4)沙头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区新沙路60号,咨询电话:83309733,投诉电话:83307018;(5)梅林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区梅华路124号梅林街道办事处2楼,咨询电话:83110917,投诉电话:83118238;(6)华富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区皇岗路莲花一村美莲大厦18栋附1楼,咨询、投诉电话:83216607;(7)香蜜湖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区农林路一号香蜜湖街道办1楼,咨询、投诉电话83716600;(8)莲花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区景田南路6号莲花街道办1楼,咨询电话:8307905(5)投诉电话:83079115;(9)福保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保税区桂花路福源商住大厦一楼,咨询电话:8383348(8)投诉电话:83830600;(10)华强北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田区振兴路上步工业区505栋6楼,咨询电话:82586808,投诉电话:82586802;8、盐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盐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盐田区沙头角井头东街1号3楼,咨询、投诉电话:25355240;(1)海山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海山路林场小区四栋三楼,咨询、投诉电话:25556112;(2)沙头角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沙头角田心东路48-1号二楼,咨询、投诉电话:25557683;(3)盐田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一楼,咨询、投诉电话:25203012;(4)梅沙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咨询、投诉电话:25060815;(5)沙头角保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保发大厦28楼,咨询、投诉电话:25260100;(6)盐田港保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盐田港保税区南片区综合办公楼四楼,咨询、投诉电话:25281184;9、光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光明区房屋租赁办,地址:光明区光明办事处华夏路商会大厦18楼,咨询电话:88211744;(1)马田网格中心马田办事处,地址:田园路北雪仙丽工业园马田办事处办公大楼一楼,咨询电话:23696091、29428540;(2)凤凰网格中心凤凰办事处,地址:甲子塘社区凤凰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23191408;(3)新湖网格中心新湖办事处,地址:圳美新村201号新湖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8212991;(4)公明网格中心公明办事处,地址:风景路61号房管大楼,咨询电话:27104422、27168366、27103338;(5)光明网格中心光明办事处,地址:第二办公区光翠路81号102(大林幼儿园旁),咨询电话:27404042;(6)玉塘网格中心玉塘办事处,地址:田寮路31号407(玉塘办事处二办二号楼),咨询电话:23405875、23405076、23195062;10、龙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龙华新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龙华新区观澜世纪广场沿河路龙华新区办公大楼A102;(1)大浪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大浪街道华荣路大浪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咨询电话:29672292,投诉电话:29672311;(2)民治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民治创业花园240栋民治办事处综合服务大楼(一、五、六楼),咨询电话:29806191,投诉电话:83722390;(3)观澜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观澜街道观澜大道118号,咨询电话:28011311,投诉电话:28028478(4)龙华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龙华街道龙环二路381号,咨询电话27185979:投诉电话:28144022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房管所的工作职责是全面管理水富县城市规划辖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房屋易管理工作、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深圳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电话一览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求江苏省徐州市房产局电话想咨询个问题

江苏省徐州市房产局办公电话:80801610,房管服务热线:80801601。网站全称: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F区总编地址:西综合楼2楼F区、G区邮政编码:221018扩展资料: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城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住宅建设计划;参与我市土地出让的方案拟定。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销售、分配及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批准和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参与我市房改方案的拟定并负责实施。 (四)负责房产市场的管理;参与房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房产经纪机构的备案;负责房产转让、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抵押担保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 (五)负责房产测绘管理。 (六)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服务行业进行监管;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 (七)负责房产的产业管理;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改变直管公房用途的管理;负责办理直管公房的接管、撤销和注销手续。(八)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制定白蚁防治工作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指导全市的白蚁防治业务工作,组织白蚁防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十)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行政处罚;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对房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 (十一)负责市区已购公有住房、商品房维修资金的收缴和监管。 (十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落实私房改造政策和代管房产、宗教房产等政策的制定实施。 (十三)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及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系我们
徐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0516)80801601徐州市房管局:地址: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地址:坝子街9号电话:(0516)83575031徐州市铜山区房产局:地址:府东路府前路路口附近徐州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地址: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1层铜山县房产局郑集房管所:地址:徐州市铜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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