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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级部门

是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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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级部门

2,上海市房产管理局网站

http://www.shf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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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产管理局网站

3,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1331号2号楼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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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房地产管理局

按法来说~房产在婚姻关系产生前属单方所有~房产在婚姻关系後产生(包含贷款未清)属双方所有~所以如果是单方所有的买卖行为是合法~如果是双方所有是可追回
电话5888 0311浦东新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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