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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税缓税利息及增值税缓税利息是什么意思

关税缓息:内销补税时,要交纳原料的进口关税\增值税以及相应的缓税利息! 增值税缓息:增值税缓息是企业迟交进口增值税时产生的罚款及企业占用这部分迟交税款时产生的利息,在征收时就用增值税缓息这个科目
关税,关税缓息和增值税缓息都要入原材料成本。增值税可以抵扣的。

关税缓税利息及增值税缓税利息是什么意思

2,请教缓税利息

应该是从转内销的料件首次进口的日期开始算吧?
我也认为 应该是 从转内销的料件首次进口的日期 开始算请果子老师指正!
保税货物缓税利息(0.36%)期限 一:加工贸易保税料件 正常内销:首批进口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 违规内销:首批进口日------内销之日(内销日无法确定,以海关发现日为准);涉及多本合同,“从近原则”。 二:E类电子帐料件 正常内销:最近一次核销日(没有核销日期,以首批进口日为准)-------海关缴款书日 违规内销:最近一次核销日(没有核销日期,以首批进口日为准)-------内销之日(内销日无法确定,以海关发现日为准);若仍无法确定起始日,不征。
书上原文:"缓税利息计息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至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 所以我理解这个“首批料件”不用管是不是内销的料件。还请大家指正。

请教缓税利息

3,关税缓息怎么计算可否所得税前列支应怎么入账

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包括经批准延长的期限)全部出口的,由海关通知中国银行将保证金及其活期存款利息全部退还。  二、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的,海关除依法征收税款外,还应加征缓税利息。缓税利息具体征收办法如下:  (一)缓税利息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现为0.36%。海关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即时调整并执行。  (二)利率的适用:  海关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时的利率计征缓税利息。  (三)缓税利息的征收及计算公式:  加工贸易缓税利息应根据填发海关税款缴款书时海关总署调整的最新缓税利息率按日征收。缓税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应征缓税利息=应征税额×计息期限×缓税利息率/360  (四)计息期限的确定:  1.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经批准内销的,缓税利息计息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加工贸易E类电子帐册项下的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电子帐册的最近一次核销之日(若没有核销日期的,则为电子帐册的首批料件进口之日)。  对上述货物征收缓税利息的终止日期为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无法抵扣,可作为海关罚金之类的入账!
任务占坑

关税缓息怎么计算可否所得税前列支应怎么入账

4,什么是缓税利息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2号-联合——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商品内销征收缓税利息率有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2号  颁布日期:20060920 实施日期:20061010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为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管理,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利息率进行调整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缓税利息的利息率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的利息率调整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至1年(含1年)的短期贷款年利率(以下简称“短期贷款年利率”)执行。现行的缓税利息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短期贷款年利率”6.12%执行。今后,海关总署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短期贷款年利率”适时调整缓税利息率并公告执行。  对因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导致到期合同不予延期、按内销处理的,根据填发海关税款缴款书的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对逾期未核销手册项下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税,缓税利息的征收仍按前款规定办理。  二、缓税利息的征收及计算公式  加工贸易缓税利息应根据填发海关税款缴款书时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缓税利息率按日征收。缓税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应征缓税利息=应征税额×计息期限×缓税利息率/360  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缓税利息征收的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本公告自2006年10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5,什么是增值税缓息

增值税缓息是企业迟交进口增值税时产生的罚款及企业占用这部分迟交税款时产生的利息,在征收时就用增值税缓息这个科目。一般在开展内销征税时产生,按法律规定货物进口时应该在向海关报关时14天以内交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而内销征税是在货物进口一段时间以后才向海关申报补税内销,所以从货物进口时理应交税到办理内销征手续的这段时间差海关按银行定期利率征收税金的利息。扩展资料缴纳缓税利息的起始日期按照以下办法确定:(一)实行电子手册管理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者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二)实行电子账册管理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者制成品对应的电子账册最近一次核销之日。没有核销日期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者制成品对应的电子账册首批料件进口之日。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缓税利息
增值税缓息:增值税缓息是企业迟交进口增值税时产生的罚款及企业占用这部分迟交税款时产生的利息,在征收时就用增值税缓息这个科目 相当于滞纳金,也就是你延缓了增值税的交税时间.
增值税缓息:增值税缓息是企业迟交进口增值税时产生的罚款及企业占用这部分迟交税款时产生的利息,在征收时就用增值税缓息这个科目。  一般在开展内销征税时产生,按法律规定货物进口时应该在向海关报关时14天以内交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而内销征税是在货物进口一段时间以后才向海关申报补税内销,所以从货物进口时理应交税到办理内销征手续的这段时间差海关按银行定期利率征收税金的利息。  比方说去年进的原料,现在做核销/内销,补税时海关就拉出关税缓息、增值税缓息的缴款单。
增值税缓息:增值税缓息是企业迟交进口增值税时产生的罚款及企业占用这部分迟交税款时产生的利息,在征收时就用增值税缓息这个科目 相当于滞纳金,也就是你延缓了增值税的交税时间.希望能帮到您 望采纳 谢谢提交回答
增值税缓息一般在开展内销征税时产生,按法律规定货物进口时应该在向海关报关时14天以内交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而内销征税是在货物进口一段时间以后才向海关申报补税内销,所以从货物进口时理应交税到办理内销征手续的这段时间差海关按银行定期利率征收税金的利息。属于合理性补征而不是罚款。罚款是惩罚性征收,滞纳金才属罚款。
就是迟交税款的利息。一般是进口税中产生。

6,增值税缓息和关税缓息可以税前列支吗

缓税利息的定义《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4号》的规定:“二、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的,海关除依法征收税款外,还应加征缓税利息。“实务中,缓税利息的定义:企业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补缴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而对占用这部分税款产生的利息。税前扣除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第十条,从缓税利息的属性判断,是企业正常经营引起的,不属于不得扣除的范围,可以凭海关出具的相关凭证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增值税缓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增值税缓息不属于税金,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不可以。增值税缓息是企业迟交进口增值税时产生的罚款及企业占用这部分迟交税款时产生的利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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