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物业投诉打哪个电话好使

当地房管局或街道办的电话好使。
打114查你们当地房管局物业科电话

物业投诉打哪个电话好使

2,物业举报投诉电话

物业举报投诉电话12319。2319是可以投诉物业管理的,投诉也是有用的。12319是国家建设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是城市建设服务热线,内容涉及城市规划、城市房管、违章建筑、建筑质量与安全监督、市容、市政等多种行业和社会各个方面。12319 物业投诉工作流程:1、对于一般的信息,市民通过12319热线、传真或网络将所需服务接入热线中心,受理人员根据本中心储存的有效信息直接与市民沟通,解决问题。2、对于需进一步落实的信息,热线中心了解情况后,结合实际,经服务中心加工处理后,将信息传递至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后,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呼叫中心系统热线服务工作网络反馈热线中心,随后热线中心回访市民,保证服务工作到位。

物业举报投诉电话

3,昆明盘龙区物业投诉电话

昆明市金融物业管理协会的电话:3158252 ,传真:3158252 ,地址:青年路395号邦克大厦。不知道你找的是不是这个?如果不是的话可以直接打114查询。
不明白啊 = =!

昆明盘龙区物业投诉电话

4,物业投诉电话12358

物业投诉电话12358,根据情况,具体如下:1、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2、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其他内容,当事人可以选择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过各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电话是不同的,可以拨打114查询;3、投诉物业当事人还可找物业经理,找街道办,找房屋管理部门,找业委会,找开发商以及投诉机构;4、在投诉物业的时候,要根据投诉的问题,找对应的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是因为费用有关问题,例如物业费、停车位价格不合理等,那么可以找当地的物价局进行投,可以拨打电话12358投诉或当地物价局投诉电话,市物价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工作,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投诉物业的途径主要有: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或者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就可以。严格来说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

5,物业违规管理打什么电话投诉谢谢

可以拨打当地的114声讯台的电话,查询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的电话号码,通过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物业公司。
那要看是什么问题,费用问题可以打物价局电话。物业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是房地局物业管理处

6,物业管理投诉电话是多少

当地的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一般在政府或者 房管局
诸城的主管部门就不用找了,他们都是穿一条裤子的。
天和文苑那 物业也 气死人了。。。难道就没有 管理的???
你能说详细一些,或者提供一些照片;让大家帮你一起想办法好吗?
我所住的小区物业把我家水停了,说我欠物业费,可小区1没保安,2没维修人员,3楼道灯都是我们自己安的。我想问问我上那说理去。。。
房管局有个物业办,基本不管事。现在都不管。

7,有人知道物业的投诉电话吗

物业公司投诉电话都有公示的,去服务中心看看,或者电梯、宣传栏、门岗、网上都可以看看
一,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或者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就可以。严格来说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二、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三、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有关系,则什么都要管。无关系,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四,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五,开发商。国内的一般的做法是,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物业公司经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屋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解决。涉及这类投诉,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义务的。六,投诉机构。诸如“忠实仆人”一类的第三方物业投诉调解机构,是互联网时代高速发展的产物。业主可找此类投诉平台投诉,优点是投诉反馈快有人跟进,不需要业主费时费力跟物业周旋。

文章TAG:物业  投诉  电话  哪个  物业投诉电话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