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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进行高程建筑结构设计

高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与布置;第2章高层建筑的荷载与地震作用;第3章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要求与计算原则;第4~6章框架结构;第7~9章剪力墙结构;第10章框架-剪力墙结构;第11章高级高层建筑结构,其中包括筒体结构、高级高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第12章结构扭转计算;第13章高层建筑结构分析与设计计算机方法的应用。

如何进行高程建筑结构设计

2,什么是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

高层建筑的概念设计是指工程结构设计人员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工程经验,在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从宏观上总体上和原则上去决策和确定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的一些最基本,最本质也是最关键的问题,主要涉及结构方案的选定和布置,和在和作用传递路径的设置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判定和加强、结构整体稳定性保证和耗能作用的发挥,以及承载力和结构刚度在平面内和沿高度的均匀分配,结构分析理论的基本假定。  要点是:结构简单、规则、均匀;刚柔适度、延性良好;加强连接,整体稳定性强;轻质高强、多道设防。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和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2: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以上是高层建筑的界定,高层建筑结构就是指高层建筑的结构总体布置和细部构造。

什么是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

3,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主控因素:  1、水平载荷是设计的主要因素 高层结构总是要同时承受竖向载荷和水平载荷作用。载荷对结构产生的内力是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增加而变化的,随着建筑物高度的增加,水平载荷产生的内力和位移迅速增大。  2、侧向位移是结构设计控制因素 随着楼房高度的增加,水平载荷作用下结构的侧向变形迅速增大,结构顶点侧移与建筑高度的四次方成正比,设计高层建筑结构时要求结构不仅要具有足够的强度,还要具有足够的抗推强度,使结构在水平载荷下产生的侧移被控制在范围之内。  3、结构延性是重要的设计指标 高层建筑还必须有良好的抗震性能,做到“小震不坏,大震能修。”为此,要求结构具有较好的延性,也就是说,结构在强烈地震作用下,当结构构件进入屈服阶段后具有较强的变形能力,能吸收地震作用下产生能量,结构能维持一定的承载力。  4、轴向变形不容忽视 高层结构竖向构件的变位是由弯曲变形、轴向变形及剪切变形三项因素的影响叠加求得的。在计算多层建筑结构内力和位移时,只考虑弯曲变形,因为轴力项影响很小,剪力项一般可不考虑。但对于高层建筑结构,由于层数多,高度大,轴力值很大,再加上沿高度积累的轴向变形显著,轴向变形会使高层建筑结构的内力数值与分布产生明显的变化。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多高层建筑框架结构设计的注意事项如下:1、应当注意防震缝的设计,必须留有足够的宽度。2、平面形状或刚度不对称,会使建筑物产生显著的扭转,震害严重。3、凸出屋面的塔楼受高振型的影响,产生显著的鞭梢效应,破坏严重。4、高层部分和低层部分之间的连接构造应合理。5、框架柱截面太少,箍筋不足,柱子的延性和抗震能力不够而发生剪切破坏或柱头压碎。6、由于沿竖向楼层质量与刚度变化太大,是楼层变形过分集中而产生破坏。7、地基的稳定性问题要特别注意。8、伸缩缝和沉降缝宽度过小,碰撞破坏很多。9、不应在建筑物端部设置楼梯间,楼板有大洞口,因刚度不均匀而产生扭转。10、外纵墙门窗洞口过大,连梁尺寸太小,容易产生破坏。11、中间部分楼层柱子截面和材料改变或取消了部分剪力墙,产生刚度或承载力突变,形成结构薄弱层。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4,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原理有哪些

1.应合理设计加强层的数量、刚度和位置。当布置1个加强层时,可设置在0.6倍房屋高度附近;当布置2个加强层时,可分别设置在顶层和0.5房屋高度附近;当布置多个加强层时,宜沿竖向从顶层向下均匀布置。  2.加强层水平伸臂构件宜贯通核心筒,其平面布置宜位于核心筒的转角、T字节点处;水平伸臂构件与周边框架的连接宜采用铰接或半刚接。结构内力和位移计算中,设置水平伸臂桁架的楼层宜考虑楼板平面内的变形,中震验算时宜考虑楼板的开裂对其刚度的影响。3.加强层及其相邻层的框架柱、核心筒应加强配筋构造。4.加强层及其相邻层楼盖的刚度和配筋应加强。5.宜考虑核心筒与外框架施工过程在重力荷载作用下变形差的影响。可采用后施工伸臂桁架腹杆、伸臂结构先与柱铰接,待主体结构完成后再与柱刚接等方法来减少其影响。伸臂桁架会造成核心筒墙体承受很大的剪力,上下弦杆的拉力也需要可靠地传递到核心筒上,所以要求伸臂构件需贯通核心筒。高层建筑由于设置了加强层,结构刚度突变,伴随着结构内力的突变以及整体结构传力途径的改变,从而使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其破坏和侧移容易集中在加强层附近,形成软弱层,因为规定了加强层及相邻层的竖向构件需要加强。加强层的上下层楼面结构承担着协调内筒与外框架的作用,存在很大的面内应力,因此对设置水平伸臂构件的楼层在计算时宜考虑楼板平面内的变形,对加强层及相邻层的结构构件的配筋给予加强,并注意加强层各构件的连接锚固。
结构部分设计、审查依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简称“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简称“砼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简称“抗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简称“砌规”)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简称“钢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简称“地规”或“地基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简称“边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bj3-2002(简称“高规”)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 102:2002(简称“门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简称“审查要点”)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结构 2003(简称“措施”)一 钢筋混凝土结构一)概念设计问题1)平面设计 “抗规”3.4.1条规定“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这对高层建筑尤为重要,“高规”4.1.2、4.13条对此作出了原则规定,4.3.5、4.3.6条更作出了定量的规定。目前设计中常出现的“细腰建筑”就是典型的平面不规则建筑,该型建筑用在低层和多层问题不大,但用在高层问题就多了,不能将多层建筑的设计手法用在高层建筑设计上。“细腰建筑”虽然建筑使用功能较好,但对结构抗震却非常不利,且在“细腰”处设置疏散楼梯间,当发生灾害时,此“细腰”或与“细腰”连接的廊道一旦破坏,后果极为严重。该型建筑违反“抗规”3.4.1条和高规4.1.2、4.1.3、4.3.6条规定,大多也不满足“高规”4.3.5条规定。由于楼板(传递水平力的主要构件)不满足4.3.6条规定,它不能把房屋所承受的水平荷载有效传到各抗侧力构件上去,用现有电算程序算出的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因此重申:高层建筑设计应严格遵守“抗规”、“高规”有关平面布置要求的规定,特别是核心筒(楼电梯筒)周围应布置足够宽度的楼板,筒周边墙体特别是疏散楼梯间墙体不应对外临空。高层建筑中“细腰建筑”等平面特别不规则结构属“超限”高层结构,如一定要采用时应通过“超限高层结构”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后方能采用。2)框支剪力墙结构高位转换配筋问题根据抗震设计“强柱弱梁”的原则,高位转换的框支结构其柱子配筋从嵌固点到转换层楼面均应同时满足计算要求和“高规”10.2.11条的构造规定。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尚应符合“高规”4.8.5条的规定。“框支梁”是指转换层上的框架梁,其配筋应按计算和“高规”10.2.8条规定执行(当“框支梁”抬的墙较短或抬柱子,不属“偏心受拉”构件时,可不执行该条第2款规定)。转换层的非框架梁如抬有墙或柱时,其配筋按计算和按“高规”10.2.8条的“非抗震设计”要求构造规定执行,转换层以下各层框架梁则按计算要求和“高规”6.3.2条规定配筋。3)剪力墙出平面弯矩问题

5,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哪些荷载作用结构设计

你可以参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 3-20104 荷载和地震作用4.1 竖向荷载4.1.1 高层建筑的自重荷载、楼(屋)面活荷载及屋面雪荷载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4.1.2 施工中采用附墙塔、爬塔等对结构受力有影响的起重机械或其他施工设备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结构产生的施工荷载。4.1.3 旋转餐厅轨道和驱动设备的自重应按实际情况确定。4.1.4 擦窗机等清洗设备应按其实际情况确定其自重的大小和作用位置。4.1.5 直升机平台的活荷载应采用下列两款中能使平台产生最大内力的荷载: 1 直升机总重量引起的局部荷载,按由实际最大起飞重量决定的局部荷载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确定。对具有液压轮胎起落架的直升机,动力系数可取1.4;当没有机型技术资料时,局部荷载标准值及其作用面积可根据直升机类型按表4.1.5取用。 2 等效均布活荷载5kN/m2。4.2 风荷载4.2.1 主体结构计算时,风荷载作用面积应取垂直于风向的最大投影面积,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单位面积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4.2.2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4.2.3 计算主体结构的风荷载效应时,风荷载体型系数μs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圆形平面建筑取0.8; 2 正多边形及截角三角形平面建筑,由下式计算: 3 高宽比H/B不大于4的矩形、方形、十字形平面建筑取1.3; 4 下列建筑取1.4: 1)V形、Y形、弧形、双十字形、井字形平面建筑; 2)L形、槽形和高宽比H/B大于4的十字形平面建筑; 3)高宽比H/B大于4,长宽比L/B规范在http://www.zzguifan.com/webarbs/book/228/1803112.shtml不大于1.5的矩形、鼓形平面建筑。 5 在需要更细致进行风荷载计算的场合,风荷载体型系数可按本规程附录B采用,或由风洞试验确定。4.2.4 当多栋或群集的高层建筑相互间距较近时,宜考虑风力相互干扰的群体效应。一般可将单栋建筑的体型系数μs乘以相互干扰增大系数,该系数可参考类似条件的试验资料确定;必要时宜通过风洞试验确定。4.2.5 横风向振动效应或扭转风振效应明显的高层建筑,应考虑横风向风振或扭转风振的影响。横风向风振或扭转风振的计算范围、方法以及顺风向与横风向效应的组合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4.2.6 考虑横风向风振或扭转风振影响时,结构顺风向及横风向的侧向位移应分别符合本规程第3.7.3条的规定。4.2.7 房屋高度大于200m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进行风洞试验判断确定建筑物的风荷载: 1 平面形状或立面形状复杂; 2 立面开洞或连体建筑; 3 周围地形和环境较复杂。4.2.8 檐口、雨篷、遮阳板、阳台等水平构件,计算局部上浮风荷载时,风荷载体型系数μs不宜小于2.0。4.2.9 设计高层建筑的幕墙结构时,风荷载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的有关规定采用。4.3 地震作用4.3.1 各抗震设防类别高层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类建筑: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 2 乙、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4.3.2 高层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 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2 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3 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长悬臂结构,7度(0.15g)、8度抗震设计时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 4 9度抗震设计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4.3.3 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每层质心沿垂直于地震作用方向的偏移值可按下式采用:4.3.4 高层建筑结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下列地震作用计算方法: 1 高层建筑结构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对质量和刚度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以及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结构应采用考虑扭转耦联振动影响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2 高度不超过40m、以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高层建筑结构,可采用底部剪力法。 3 7~9度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下列情况应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 1)甲类高层建筑结构; 2)表4.3.4所列的乙、丙类高层建筑结构; 3)不满足本规程第3.5.2~3.5.6条规定的高层建筑结构; 4)本规程第10章规定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 注:场地类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采用。4.3.5 进行结构时程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建筑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选取实际地震记录和人工模拟的加速度时程曲线,其中实际地震记录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数量的2/3,多组时程曲线的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应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在统计意义上相符;弹性时程分析时,每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结构底部剪力不应小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65%,多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结构底部剪力的平均值不应小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80%。 2 地震波的持续时间不宜小于建筑结构基本自振周期的5倍和15s,地震波的时间间距可取0.01s或0.02s。 3 输入地震加速度的最大值可按表4.3.5采用。 4 当取三组时程曲线进行计算时,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当取七组及七组以上时程曲线进行计算时,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可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平均值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4.3.6 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结构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永久荷载标准值和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雪荷载取0.5; 2 楼面活荷载按实际情况计算时取1.0;按等效均布活荷载计算时,藏书库、档案库、库房取0.8,一般民用建筑取0.5。4.3.7 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振周期及阻尼比确定。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应按表4.3.7-1采用;特征周期应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表4.3.7-2采用,计算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0.05s。 注:周期大于6.0s的高层建筑结构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应作专门研究。4.3.8 高层建筑结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图4.3.8)的形状参数和阻尼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有专门规定外,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阻尼比应取0.05,此时阻尼调整系数η2应取1.0,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上升段,周期小于0.1s的区段; 2)水平段,自0.1s至特征周期Tg的区段,地震影响系数应取最大值αmax; 3)曲线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5倍特征周期的区段,衰减指数γ应取0.9; 4)直线下降段,自5倍特征周期至6.0s的区段,下降斜率调整系数η1应取0.02。 2 当建筑结构的阻尼比不等于0.05时,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分段情况与本条第1款相同,但其形状参数和阻尼调整系数η2应符合下列规定: 1)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应按下式确定: 4.3.14 跨度大于24m的楼盖结构、跨度大于12m的转换结构和连体结构、悬挑长度大于5m的悬挑结构,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宜采用时程分析方法或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进行计算。时程分析计算时输入的地震加速度最大值可按规定的水平输入最大值的65%采用,反应谱分析时结构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65%采用,但设计地震分组可按第一组采用。4.3.15 高层建筑中,大跨度结构、悬挑结构、转换结构、连体结构的连接体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不宜小于结构或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与表4.3.15所规定的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乘积。4.3.16 计算各振型地震影响系数所采用的结构自振周期应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予以折减。4.3.17 当非承重墙体为砌体墙时,高层建筑结构的计算自振周期折减系数可按下列规定取值: 1 框架结构可取0.6~0.7; 2 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8; 3 框架-核心筒结构可取0.8~0.9; 4 剪力墙结构可取0.8~1.0。 对于其他结构体系或采用其他非承重墙体时,可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周期折减系数。

6,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广义剪力怎么理解

抗倾覆。高层建筑中控制侧向位移常常成为结构设计的主要控制因素.而且随着高度增加,倾覆力矩也相应迅速增大.因此,高层建筑的高宽比不宜过大.一般将高宽比控制在5~6以下,是指建筑物地面到檐口高度,是指建筑物平面的短方向总宽.当设防烈度在8度以上时,限制应更严格一些.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3.1.1 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应采用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地震基本烈度。3.1.2 抗震设计的高层混凝土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注:本规程中甲类建筑、乙类建筑、丙类建筑分别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中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的简称。3.1.3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可采用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板柱-剪力墙和筒体结构等结构体系。3.1.4 高层建筑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刚度和延性;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的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受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能力;3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3.1.5 高层建筑的结构体系尚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的竖向和水平布置宜使结构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因刚度和承载力局部突变或结构扭转效应而形成薄弱部位;2 抗震设计时宜具有多道防线。3.1.6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宜采取措施减小混凝土收缩、徐变、温度变化、基础差异沉降等非荷载效应的不利影响。房屋高度不低于150m的高层3.3.1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应区分为a级和b级。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3.3.1—1的规定,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3.3.1—2的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最大适用高度宜适当降低。 3.4.1 在高层建筑的一个独立结构单元内,结构平面形状宜简单、规则,质量、刚度和承载力分布宜均匀。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平面布置。3.4.2 高层建筑宜选用风作用效应较小的平面形状。3.4.3 抗震设计的混凝土高层建筑,其平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 平面宜简单、规则、对称,减少偏心;2 平面长度不宜过长(图3.4.3),l/b宜符合表3.4.3的要求;3 平面突出部分的长度l不宜过大、宽度b不宜过小(图3.4.3),l/bmax、l/b宜符合表3.4.3的要求;4 建筑平面不宜采用角部重叠或细腰形平面布置。3.4.4 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其平面布置应简单、规则,减少偏心。3.4.5 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扭转的影响。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l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85。 注: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不大于本规程第3.7.3条规定的限值的40%时,该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的比值可适当放松,但不应大于1.6。3.4.6 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的凹入或开洞时,应在设计中考虑其对结构产生的不利影响。有效楼板宽度不宜小于该层楼面宽度的50%;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宜超过楼面面积的30%;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板净宽度不应小于2m。3.4.7 艹字形、井字形等外伸长度较大的建筑,当中央部分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加强楼板以及连接部位墙体的构造措施,必要时可在外伸段凹槽处设置连接梁或连接板。3.4.8 楼板开大洞削弱后,宜采取下列措施:1 加厚洞口附近楼板,提高楼板的配筋率,采用双层双向配筋;2 洞口边缘设置边梁、暗梁;3 在楼板洞口角部集中配置斜向钢筋。 3.4.9 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宜调整平面形状和结构布置,避免设置防震缝。体型复杂、平立面不规则的建筑,应根据不规则程度、地基基础条件和技术经济等因素的比较分析,确定是否设置防震缝。3.4.10 设置防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震缝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框架结构房屋,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2)框架-剪力墙结构房屋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剪力墙结构房屋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50%,且二者均不宜小于100mm。2 防震缝两侧结构体系不同时,防震缝宽度应按不利的结构类型确定;3 防震缝两侧的房屋高度不同时,防震缝宽度可按较低的房屋高度确定;4 8、9度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房屋,防震缝两侧结构层高相差较大时,防震缝两侧框架柱的箍筋应沿房屋全高加密,并可根据需要沿房屋全高在缝两侧各设置不少于两道垂直于防震缝的抗撞墙;5 当相邻结构的基础存在较大沉降差时,宜增大防震缝的宽度; 6 防震缝宜沿房屋全高设置,地下室、基础可不设防震缝,但在与上部防震缝对应处应加强构造和连接;7 结构单元之间或主楼与裙房之间不宜采用牛腿托梁的做法设置防震缝,否则应采取可靠措施。3.4.11 抗震设计时,伸缩缝、沉降缝的宽度均应符合本规程第3.4.10条关于防震缝宽度的要求。3.4.12 高层建筑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宜符合表3.4.12的规定。3.4.13 当采用有效的构造措施和施工措施减小温度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时,可适当放宽伸缩缝的间距。这些措施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1 顶层、底层、山墙和纵墙端开间等受温度变化影响较大的部位提高配筋率;2 顶层加强保温隔热措施,外墙设置外保温层;3 每30m~40m间距留出施工后浇带,带宽800mm~1000mm,钢筋采用搭接接头,后浇带混凝土宜在45d后浇筑;4 采用收缩小的水泥、减少水泥用量、在混凝土中加入适宜的外加剂;5 提高每层楼板的构造配筋率或采用部分预应力结构。.5.1 高层建筑的竖向体型宜规则、均匀,避免有过大的外挑和收进。结构的侧向刚度宜下大上小,逐渐均匀变化。3.5.2 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相邻楼层的侧向刚度变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框架结构,楼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γ1可按式(3.5.2—1)计算,且本层与相邻上层的比值不宜小于0.7,与相邻上部三层刚度平均值的比值不宜小于0.8。3.5.3 a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不宜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80%,不应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65%;b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75%。注:楼层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是指在所考虑的水平地震作用方向上,该层全部柱、剪力墙、斜撑的受剪承载力之和。3.5.4 抗震设计时,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宜上、下连续贯通。3.5.5 抗震设计时,当结构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1与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1不宜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75%(图3.5.5a、b);当上部结构楼层相对于下部楼层外挑时,上部楼层水平尺寸bl不宜大于下部楼层的水平尺寸b的1.1倍,且水平外挑尺寸a不宜大于4m(图3.5.5c、d)。3.5.6 楼层质量沿高度宜均匀分布,楼层质量不宜大于相邻下部楼层质量的1.5倍。3.5.7 不宜采用同一楼层刚度和承载力变化同时不满足本规程第3.5.2条和3.5.3条规定的高层建筑结构。3.5.8 侧向刚度变化、承载力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连续性不符合本规程第3.5.2、3.5.3、3.5.4条要求的楼层,其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力应乘以1.25的增大系数。3.5.9 结构顶层取消部分墙、柱形成空旷房间时,宜进行弹性或弹塑性时程分析补充计算并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3.6.1 房屋高度超过50m时,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结构宜采用现浇楼盖结构。3.6.2 房屋高度不超过50m时,8、9度抗震设计时宜采用现浇楼盖结构;6、7度抗震设计时可采用装配整体式楼盖,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无现浇叠合层的预制板,板端搁置在梁上的长度不宜小于50mm。2 预制板板端宜预留胡子筋,其长度不宜小于100mm。3 预制空心板孔端应有堵头,堵头深度不宜小于60mm,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浇灌密实。4 楼盖的预制板板缝上缘宽度不宜小于40mm,板缝大于40mm时应在板缝内配置钢筋,并宜贯通整个结构单元。现浇板缝、板缝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高于预制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5 楼盖每层宜设置钢筋混凝土现浇层。现浇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并应双向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200mm的钢筋网,钢筋应锚固在梁或剪力墙内。3.6.3 房屋的顶层、结构转换层、大底盘多塔楼结构的底盘顶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过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一般楼层现浇楼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当板内预埋暗管时不宜小于100mm;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宜双层双向配筋;转换层楼板应符合本规程第10章的有关规定;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3.6.4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楼板厚度可按跨度的1/45~1/50采用,且不宜小于150mm。3.6.5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板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小主体结构对楼板施加预应力的阻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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