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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从什么时候开始有

1. 《房产税条例》(国发[1986]90)是1986年出台的,不过当初对于住宅是免税的。2. 国家计划2017年出台新法,对于个人名下1套以上住宅开征房产税。3. 目前只在上海、重庆等地试点

房产税从什么时候开始有

2,房产税何时开始征收

房产税在2011年1月28日其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距今已经超过5年。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何时开始征收

3,房地产税什么时候开征的

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同年6月,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房地产税什么时候开征的

4,房产税什么时候征收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二、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3)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1]

5,我国什么时候才起征房产税

我国的房产税1986年10月1日起就开始征收了。新的房产税试点工作已经于2011年1月28日分别在上海和重庆两个直辖市开始进行,其中:上海市对新购房屋征收房产税,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重庆市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12月。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法规文号: 财税地字【1986】8号 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6,新增房产的房产税从何时开始缴纳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相关规定: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应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或者实际投入使用。2.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谓“验收手续”,应当是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手续,也就是常说的“质检站”。3.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楼上那位说房产税从次月开始缴纳,说得不够清楚,具体情况如下: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月次月起缴纳3.委托施工企业建筑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之次月起缴纳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房产给别人的次月起
验收的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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