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国的供热没有统一标准,所以每个地区的供热条例是不一样的,以《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为例,在《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当中第四十八条规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一、废止《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黑龙江省质量认证条例》《黑龙江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条例》《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条例》《黑龙江省监护治疗管理危害社会治安精神病人条例》《黑龙江省乡镇畜牧业综合服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

1、家里暖气管子漏水了,供热公司该管吗?该怎么处理?

家里暖气管子漏水供热公司一般是不管的,这主要是涉及一个产权问题,谁的产权范围管道或设备出问题由谁负责。具体产权的分界要看供暖合同(房子办理供电、供水、供暖都有合同的),供暖公司的产权一般是到小区换热站或是计量表前。不会到住户家里,所以你要请物业公司或其他维修工来维修。如果是原来安装的暖气管,质保是两个供暖周期,质保期内,开发商责任,过期了,一般是自己责任,物业或是供暖的帮修,收钱。

因为我国的供热没有统一标准,所以每个地区的供热条例是不一样的,以《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为例,在《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当中第四十八条规定。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居民用户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发现非居民用户采暖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居民用户入户管网及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由供热单位负责,并且其费用已经计入热费成本的,供热单位不得另行收费。

2、齐齐哈尔市城市供热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用热管理,规范供热采暖行为,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单位、个人和热用户,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城市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安全运营、规范服务、保证质量、节能环保”的原则。

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供热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具体负责龙沙区、建华区和铁锋区的供热管理工作。各县(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供热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管理工作。发改、财政、物价、质量技术监督、规划、环保、电力、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供热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城市供热应当以热电联产、大型热源等集中供热为主,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能低的供热方式。

3、黑龙江顶楼取暖报停规定

在本供热期30日前提出申请,停热仍需缴30%的采暖费一层、顶层及把山房,停热可能会危害邻居用热,故不能申请,这三类情况不能申请。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停止用热的用户,也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即本个采暖期费用的30%。工作人员说,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非分户供热用户;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情况,不能申请停止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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