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是否有效商品房认购书效力为: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与买受人订立的认购书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一样的吗商品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不一样的。
1、房屋认购书是啥?签订时都要注意哪些事项?相信买过商品房的购房者对房屋认购书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它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是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签订的约定类似预购的协议,由于它是由开发商制定的,所以难免会存在很多陷阱。那么,究竟房屋认购书是什么?签订房屋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相信买过商品房的购房者对房屋认购书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它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是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签订的约定类似预购的协议,由于它是由开发商制定的,所以难免会存在很多陷阱。
签订房屋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下面我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一、什么是房屋认购书?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让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之间对于确定购房,保证购房的一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购房认购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商品房认购书满足以下条件才会有效力:(一)预售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二)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三)认购书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四)认购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房屋认购书是什么房屋认购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兴趣购房的购房者签订的书面协议。开发商通过商品房认购协议向买方收取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定金是否可以返还适用以下规则:1、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买卖一方原因未订立的,按定金处罚;因买受人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开发商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双方不能归责而未能订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需注意事项说什么法律分析: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需注意事项:1、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4、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5、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法律分析:商品房认购书是签订购房合同前预先签订的一份合同,对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预先的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了认购书如果卖方没有违法违约或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是一定要买房的。如果买方不购买房屋是因为自身的原因,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卖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6、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分析:商品房认购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确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商品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一样的吗商品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不一样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8、商品房认购书是否有效商品房认购书效力为: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与买受人订立的认购书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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