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法院拍卖房产程序如何

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 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法院拍卖房产程序如何

2,拍卖房风险太大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买吗

要注意以下几类风险,如果风险过大,建议谨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 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 二、房屋质量没保障 因为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对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隐秘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都不会体现。因此,即便进行了现场查勘,也会存在相应的质量瑕疵风险。 三、法律规定的执行回转《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一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执行回转,法院错判后,可以依据该规定执行。 四、购房成本风险这里面通常包含两方面,一是拍卖的房产不接受贷款,竞拍人必须一次性支付。二是实际购房成本加上拍卖佣金可能要高于相同户型、面积的房屋。与市场上的一般二手房交易不同,拍卖房的交易过程中涉及到两个重要费用,一是拍卖保证金,二是拍卖成交后需支付给拍卖公司的佣金。五、实际居住人拒绝搬离房屋如果房屋有承租人或是存在恶意一房二卖的情况,在拍卖后也有可能会发生实际居住者拒绝搬走,进而引发新的诉讼。
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的风险有哪些
只要把房子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 基本就没有什么风险的
自己了解清楚情况的,风险不大,可以买。例如房产的被执行人原来已有办理出了房产证的,买受人拍卖到后,也能办出房产证的。
可以买 但是最好是没有纠纷的 不然后患无穷啊
能买。只要对标的了解清楚,可以买。风险不大。因为如果原来已有房产证的房产,拍卖成交后,法院会出文件给你及房管局,让房管局给你办理单方过户的,相当于买房产清晰的二手房。但如果原来没房产证的,就不一定能过户了。所以你要了解清楚,才可以买。这样风险才不太。

拍卖房风险太大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买吗

3,法院拍卖房产程序如何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2.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3.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4.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5.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法院都要求拍卖公司在当地主流报纸上登拍卖公告。可留意当地主流报纸的工商版或2、3版的拍卖公告。  拍卖流程按拍卖公告。通常是先交保证金到法院帐号,再到法院拿收据,之后回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参加拍卖会。  法院拍卖房产具体流程如下:  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2.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3.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4.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5.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6.审查竞买人资格  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8.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9.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交付拍卖款和佣金,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流拍了.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  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法院拍卖房产程序如何

4,法院拍卖的房子谁有权买法院公告要拍卖房子我能去买吗

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买,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类风险,如果风险过大,建议谨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一、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 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 如何判断是否会出现这样的风险?要看该房屋在拍卖前的所有权状况,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前属于合法登记的房产且产权手续齐备,则可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那么,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但如果原所有权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只因不具备主管机关要求的条件而无法办理,那么条件具备后或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使之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购房人也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 二、房屋质量没保障 因为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对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隐秘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都不会体现。因此,即便进行了现场查勘,也会存在相应的质量瑕疵风险。 一般来说,如果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房,这种房屋经常会因为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开发商使用的建筑材料以次充好,导致存在质量瑕疵。但因为这些房子还没有经过长期实际居住使用,因此无法发现隐蔽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很难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法院一般会认为,房屋原所有人在拍卖前只要告知拍卖公司房屋存在某种瑕疵情况,拍卖公司又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竞买人,并声明仅以房屋现状拍卖,就视为均已依法履行了瑕疵告知义务。竞买人对所竞买的物品负有谨慎的注意义务,应对拍卖标的物了解清楚后参与竞买,所以只要实际参与了,法院就会推定自愿接受这种现实,因此通常情况下,不会支持竞买人的诉求。 三、法律规定的执行回转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一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执行回转,法院错判后,可以依据该规定执行。 通俗地讲,“执行回转”即是在执行程序结束后,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以至于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丧失了取得的合法依据,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将已经执行的财产退还给原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情形。 如何对抗执行回转?我们认为,应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来与之相抗衡,法律基本的价值取向应当是保障交易安全,《物权法》设立了善意取得制度。出卖人或者为他人设立担保物权的人,是无权处分人,买受人及取得担保物权人是善意(不知情且无过失)的当事人时,则可善意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或者担保物权。因此,为了保障交易安全,最大限度保护通过拍卖取得房产的当事人利益,法律应该赋予善意取得对抗执行回转的效力。同时,因错判遭受损失者,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赔偿。 这种执行回转的情况虽然并不多见,但对竞拍人的损害却是巨大的。因为目前,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来进行救济,所以最现实的办法可能就是选择与相关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做出一定让步了。 四、购房成本风险 这里面通常包含两方面,一是拍卖的房产不接受贷款,竞拍人必须一次性支付。二是实际购房成本加上拍卖佣金可能要高于相同户型、面积的房屋。与市场上的一般二手房交易不同,拍卖房的交易过程中涉及到两个重要费用,一是拍卖保证金,二是拍卖成交后需支付给拍卖公司的佣金。 其中保证金是竞拍人参与竞拍的“过路费”,竞拍人应在拍卖会举行前若干天将保证金打入专门账户,并凭借保证金收据到拍卖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 拍卖成交后,竞拍人的保证金冲抵购房款,如未成交拍卖结束后将退还保证金。竞拍成功后,竞拍人除了要缴纳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外,还要根据具体成交金额,支付给拍卖公司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比例一般为房价总额的1%~5%之间。 另外,如果被拍卖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拍得房屋后办理所有权证时,还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在参与拍卖时,还必须留心土地使用权取得问题。 五、实际居住人拒绝搬离房屋 如果房屋有承租人或是存在恶意一房二卖的情况,在拍卖后也有可能会发生实际居住者拒绝搬走,进而引发新的诉讼。 这个风险一般是比较少见的,但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也曾经出现过。这种情况发生在有银行参与的房屋买卖的连环诉讼中,银行享有房屋的抵押权,通过法院直接拍卖使抵押权变现。但房屋租赁人由于租约未到,拒绝搬离房屋,这种情况下一般要等到租赁合同到期后实际入住人才搬离房屋。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恶意将房屋卖给第二手购买人,由于第二手购买人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并对房屋进行装修,第二手购买人拒绝搬离。这种情况下,过往的判例一般是房主将全款退给二手购买人,拍卖人方可入住

文章TAG:拍卖  卖房  卖房子  房子  拍卖房子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