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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公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下列三类人可以申请公租房补贴:第一类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包括:户籍在南京江南六区且满5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类本科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南京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南京自主创业;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南京没有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第三类外来务工人员。在南京江南六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领取租赁补贴。还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合同规范、完备;持有本市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南京公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2,南京市购房补贴

可以的,具体的“房补”标准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凡购买90—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
补贴政策是90平米以下包含90平米的房屋补贴1%,90-144平米的补贴0.5% 如果你是在10月1号之后送件交易的,就可以享受1%补贴。 第一批购房补贴款今天已经发放了朋友不用担心 能拿到的 这个规定只说了面积 和单价没有任何关系实在不信任我的回答 就在周一的时候致电房产局问一下
您好!您先到江宁区分局办证中心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夫妻共同迁入的!然后凭江宁的准迁证到老婆户籍地和您的雨花户籍地办理迁移证!但是,江宁户口和雨花区目前是不通的,也就是,您雨花的户口可以签南京的任何区,但是江宁的户口不能回南京其他区!具体江宁的申请手续为:1、申请报告2、夫妻双方身份证3、双方户口本4、双方结婚证5、有小孩要出生证6、房产证7、土地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南京市购房补贴

3,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

安置房有安置协议和购房合同
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2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特别说明,下面的注意事项也很重要!不然不符合条件就白忙活了!1、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2、申请人的就创业单位发生变更或审核不通过的需重新申请。3、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4、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5、租赁合同变化(如续签、新签)或租金发票变化(如到期、新开)的情况下,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变更,上传更新有关信息。6、房产部门对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7、房产部门对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8、申请人需提供只含本人姓名的房屋租赁发票(一人一票)。9、审核通过的,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10、请申请人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与公示结果。

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

4,南京住房补贴标准

若与单位解除合同,应到原单位领取。若与单位没解除合同或又重新就业的,不能到单位领取。南京住房补贴政策细则日前出炉 新房以购房合同到房管部门备案(即鉴证)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根据新政,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凡购买该市普通商品住宅和二手房的,均可享受住房补贴。其中所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补贴金额为总房价的1%;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之间的,政府补贴总房价的0.5%。细则明确,总房价为契税完税证上的实缴金额。该市要求享受房贴的住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补贴在办证时同步发放。细则对发放购房补贴的截止时间作出补充——最迟为2012年12月31日。如房产延期交付或购房者在2012年12月31日前没办理产权登记,将无法享受补贴。新政立竿见影。该市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十一长假,商品住宅认购就呈逐步好转的态势。长假过后,商品房认购量逐步回升,10月7日认购量为206套、成交量达115套。比8、9月日均成交量上涨2—5成。10月10日,该市住宅认购飙升至今年单日最高——306套。业内人士指出,认购量的回升表明购房者信心有一定程度回升,新政效果将逐步发挥作用,预计后期市场走势仍会趋好。 继南京之后,江苏宿迁近日也出台《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根据该新规,凡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该市购买16层以下高层住宅楼项目的,单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5%的补贴;90—144平方米的补贴房款总额3%。购买16层以上高层住宅楼,单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房款总额7%;90—144平方米政府补贴房款总额4%。购买其它商品住宅,9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房价的1%;90—144平方米的补贴0.5%。
您好!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您的住房补贴应该是以补差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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