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里领取法律分析: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位于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拟订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苏州公积金调整时间以及如何调整

2022年7月19日实施调整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显示苏州公积金调整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30日。调整范围为苏州市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主要调整内容为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2、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房翻建装修的,以上情形均可提取。提取流程是: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或离职证明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1、申请人需要备齐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根据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不同,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也不相同。

2、申请人本人携带好公积金提取材料,前往最近的苏州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进行公积金提取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3、工作人员初次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之后需要等待审核结果。审核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天。4、《公积金申请审核表》通过审核后,会电话通知申请人。5、接到通知后,申请人需要再去上次申请公积金提取的柜台,带齐所需材料,去柜台进行公积金提取。

3、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里领取

法律分析: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位于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昆山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监督)电话:12329、12345。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4、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主观:苏州公积金提取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中心按照授权审核提取材料,准予提取并告知,银行或直联支付,不予提取并告知理,姑苏区提取地点是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关于“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其理由。

5、苏州市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举报,应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属于强制性。如果企业有违反,该企业员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昆山住房公积金电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苏州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啊?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虎丘分中心地址: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一楼邮编:传真:,服务热线、政策咨询(监督)电话:12329公积金管委会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按照科学、民主原则行使职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拟订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电话:05121232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7:30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368号电话:(0512)12329办公时间:09:0011:30,13:3017:00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行政类直属事业单位,于1997年4月成立,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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