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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购房政策是什么

深圳2010年发了个住房的《补充通知》,是在《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的基础上,特别发出的,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信贷、土地、税收等相关政策。《补充通知》明确,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补充通知》强调,暂停在深圳市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自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深圳购房政策是什么

2,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临近过年,越来越多的深圳市民想知道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什么,今天我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对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 (三)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按连续缴存计算,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对该单位职工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将欠缴公积金足额补缴后,可视同为连续缴交,该单位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 (六)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担保手续。 (七)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八)新购自住住房合同期限或房产证在一年内(含一年)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二手房以交易契税发票时间为准,期限为一年内(含一年)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十)在本市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本人从未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虽申请过,但已全部偿还贷款本息金额,需要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凭异地所购自住住房合同、发票、预售楼许可证、本地房产作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3,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导语】:很多朋友都打算买房子,想着用公积金来贷款,却不知道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本地宝小别特此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以购买商品房、保障房和安居房等房屋贷款,并分为纯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而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是一致的,满足以下六个条件即可: 1.公积金缴足6个月以上、账户正常、有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已支付首付款: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提供担保: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符合政策要求: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其他条件: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你要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是证明你及配偶身份的资料。二是证明你购房行为的资料。三是进行贷款申请的资料。四是进行还款结算的资料。   提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户口簿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原件;   4、房价20%或以上的购房预付款发票;   5、借款申请表(配偶及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   6、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7、若通过工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则需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灵通卡或活期储蓄存折。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多长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您好,正常来说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最大年限为30年,至于您申请的年限还要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而定,一般吧月供额控制在月收入的30%以内比较合理,请悉知。
你好,公积金账户里的1万既不算在贷款里,也不算在首付里。但贷款后,可以拿出来还房贷。  办理事项说明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现房(所购现售项目不需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共有产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若不参与额度计算,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   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福田、龙岗、宝安管理部办事大厅受理柜台   办理方式 先网上预约,再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1.中心审批:申请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2.签订合同:中心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3.发放贷款:符合放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依据 《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4.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5.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开发商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6.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8.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9.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10.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需要提供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12.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13.开发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证明(如有需提供原件);14.其他需要的资料。   申请要求 所有的贷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在公积金中心受理柜台办理业务时需当面签署相关材料,不能由他人代办。   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3. 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4. 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5. 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6. 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规定 1.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2.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房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三套房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3.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4.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5.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6.房产套数认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者为计算基础;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相关表格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温馨提示 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2.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3.公积金贷款放款以评估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为前提条件之一,房产认定价值以交易价值与评估价值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公积金贷款放款以评估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为前提条件之一,评估费由申请人自理。4.首期款(含定金)中现金支付比例不得高于首期款总额的50%。5.所购现房已经备案至个人名下的,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6.若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
【导语】:本文介绍了深圳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七十年。具体的贷款期限还分纯公积金和组合贷款有略微不同。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纯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2.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 (1)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2)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看内容推荐: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2013年新政策)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2013年新政策额度) 深圳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13(附还款表、对比图) 深圳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贷款还款)

5,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方法  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基本  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昨天,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提取规定》)。该《提取规定》有效期为2年,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进一步降低了提取门槛。  1租房提取  无需提交租房合同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  2购房提取  限制进一步放宽  《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  按照《提取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是可以提取60%的;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60%的。  同时,《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职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算。  此外,缴存职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  3还贷提取  首套房可提实际还贷额  《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征求意见稿中,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应缴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还贷额。  按照《提取规定》,有两个新变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还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  4留存额  3个月降为1个月  《提取规定》:“职工按照本章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留存额的意见,《提取规定》将留存额由3个月降为1个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保存留存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原则,即将留存下来的资金,用以确保和满足后续职工购房贷款的资金需求。从各地住房公积金实践的发展过程来看,其住房公积金留存额均是从多到少;同样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发展,不久的将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留存额也将逐步降低,甚至可能取消。  5住房消费  装修也可用公积金  《提取规定》:“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本规定中所称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增加提取情形、提高物业费提取额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新增了其他住房消费这一提取情形。将住房物业服务费、装修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以及其他不符合购房、租房、还贷提取条件要求的住房消费情形纳入到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职工只需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就能每年在网上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申请时间段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住房:  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2、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3、异地购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  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  5、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  有权住房:  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6、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  有权住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7、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  有权住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8、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和用于其他住房消费:  仅需提交基本材料。
1.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住房类提取: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规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本条规定的每月可提取额需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可提取额按照前款规定执行。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e 、其他住房消费: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温馨提示: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非住房类提取:a、退休;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c、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d、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e、户籍迁出本市;f、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g、享受最低生活保障;h、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温馨提示: 1.符合a--g项规定任一情形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2.符合a--f项,提取注销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3.符合h项情形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当期医院治疗费用中自费部分。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 2.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 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按购房类提取条件中a、c、d、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二)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三)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 非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a项至h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3.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本地宝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共有中行、建行、招行计200个。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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