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廉租房,广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来源:整理 编辑:五合装修 2024-05-30 00:59:59
1,广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广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广州城镇户口,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5.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
2,广州廉租房申请方法和条件
条件: 廉租房申请方法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附件1);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享受过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程序: 廉租房申请方法申请住房保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并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廉租房申请方法应当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区国土房管分局。 (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廉租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廉租房申请方法进入轮候。
文章TAG:
广州廉租房 广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