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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多少

1、宁波是60万以内2、首次购房的,商品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二手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拔的,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统一为50%;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多少

2,宁波交公积金奉化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宁波全市共有9个住房公积金中心,包括市本级(即老三区)、北仑、镇海、鄞州、宁海、奉化、象山、余姚和慈溪。实行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政策后,这9个中心所在地域的购房者,到其他任何一个地域购房,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采用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的市民,届时享受的将是欲购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政策——包括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申请条件等等。

宁波交公积金奉化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3,宁波买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2、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3、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宁波买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4,宁波公积金贷款要多久

一般是20天左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5,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哪些资料

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以下资料: (1)《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宁波市区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6)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共有产权人之间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7)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 (8)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 (9)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 (10)首付30%(国有划拔土地性质的房屋为40%,第二套房为60%)以上的购房款《浙江省宁波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11)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6,宁波市公积金贷款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3.受理网点受理;3.签约;4.审批;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6.银行放款。
原政策:宁波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80万。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宁波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贷款额度计算方式:1、[(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3、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4、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2年7月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含)期以下的,年利率为4.0%(月利率为3.333333‰);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4.5%(月利率为3.750000‰),第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原政策:宁波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80万。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宁波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贷款额度计算方式:1、[(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3、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4、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2年7月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含)期以下的,年利率为4.0%(月利率为3.333333‰);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4.5%(月利率为3.750000‰),第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原政策:宁波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80万。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宁波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贷款额度计算方式:1、[(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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