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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噪声的规定

“X时”指22时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噪声的规定

2,夜间施工噪音的界定标准有哪些

一、夜间施工噪音的界定标准有哪些1、夜间施工噪音的界定标准如下:(1)“特殊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2)“居民、文教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3)“一类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4)“二类混合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5)“工业集中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有义务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二、噪音扰民怎么处理1、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2、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3、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夜间施工噪音的界定标准有哪些

3,夜间建筑施工有许可证是否不受噪音标准限制

有 也有时间限制 最晚不能超过23点

夜间建筑施工有许可证是否不受噪音标准限制

4,夜间施工噪音标准

一、夜间施工噪音标准是什么1、夜间施工噪音标准如下:(1)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2)安静住宅区夜间的噪声标准定为35dB。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二、夜间施工噪音怎么投诉夜间施工噪音投诉方法如下:1、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2、业主也可以自行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5,法律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有何规定

·深圳2010年招调工体检 ·今年深圳招调工政策推出十大新举措 ·深圳2010年招调新政或有微调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9条、30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夜间二十二点至凌晨六点之间不得施工,但确因需要连续作业等特殊情况的,可以报县级政府或者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6,夜间施工噪音标准

夜间施工噪音标准为:我国把安静住宅区夜间的噪声标准订为35dB。《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夜间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 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 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中第5条4款规定,在室内进行噪声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dB。扩展资料:夜间进行施工控制噪音的方式有:1、控制噪声源。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声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2、阻断噪声传播。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3、在人耳处减弱噪声。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境噪声标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噪音级

7,晚上标准施工声量是多大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果施工单位有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有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居民。 2007年3月13日,《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凡五城区的建筑工程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悬挂《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市民,接受市民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时限为3天,超过3天还需施工的工程可续办,但续办不能超过2次。 《夜间施工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市建委)负责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或超期使用《夜间施工许可证》的,由市建委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责令改正,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止施工,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罚款。其行为将作为企业资质年检考核和市场准入的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果施工单位有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有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居民。 2007年3月13日,《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凡五城区的建筑工程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悬挂《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市民,接受市民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时限为3天,超过3天还需施工的工程可续办,但续办不能超过2次。 《夜间施工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市建委)负责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或超期使用《夜间施工许可证》的,由市建委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责令改正,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止施工,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罚款。其行为将作为企业资质年检考核和市场准入的依据。
并公告附近居民、停止施工,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罚款,凡五城区的建筑工程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由市建委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接受市民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时限为3天。如果施工单位有抢修,《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悬挂《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市民。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责令改正,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有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或超期使用《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超过3天还需施工的工程可续办,但续办不能超过2次。 《夜间施工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市建委)负责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2007年3月13日,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即使跟标准打的一样你也觉得声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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