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省的居民可以用公积金冲还住房商业贷款吗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既然办理了一种贷款,就必须到全部还清才可以。不过你可以把公积金攒下来买第二套房子,利率也低,总额也大,可以为你减轻很多负担。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最好去贷款的银行咨询。去公积金中心咨询。 公积金中心的说法是,你名下只要有房产。公积金的使用就只有在退休后才可以。

甘肃省的居民可以用公积金冲还住房商业贷款吗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2,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的提取流程:1、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4、如果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申请补齐,如果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可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果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把决定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3,在上海上班的员工离职后回到甘肃怎么领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没看懂什么意思?

在上海上班的员工离职后回到甘肃怎么领取住房公积金

4,甘肃省公积金商转公最新政策2022

甘肃省公积金贷款政策近段时间出台了新政,新政的内容包括降低首付比例至2成、提供贷款额度至60万、支持商转公等。社保网公积金小编就从这新出的贷款新政整理了一份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1.贷款额度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其中单身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2.首付比例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低为20%。 3.缴存时间 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异地贷款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在兰州市域购房,均可向省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商转公 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省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6.缩短办理时间 缩短办理时限,住房公积金抵押担保贷款办理时限由原来的自借款人正式完整交件之日起16个工作日放款缩短为10个工作日;置业担保贷款自借款人正式完整交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放款。 7.提取公积金租房 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且本人及配偶在兰州市域内无自有住房的省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租赁公租房或其他住房时都可提取公积金。 其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年度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当年需要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租住兰州市域内其他住房,可每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和配偶的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 8.提取公积金缴物业费 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且未以其他形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省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凭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房屋所有权证》,每年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包括物业管理和水电暖等费用)。当年累计提取额分别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50%。

5,甘肃禁止发放几套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甘肃省住建等部门发出最新通知,公积金将优先保证首套房贷,禁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在甘肃省住建、财政和国土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的最新通知中,甘肃省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需求,适度支持购买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禁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甘肃省还要求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当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申请,做好准入和备案工作。这也意味着,房企在房屋销售中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将不被允许。同时,公积金贷款的受理速度也在加快。按照要求,甘肃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确保贷款及时发放。此外,甘肃省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管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还将建立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损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其中,对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项目的网上签约,予以通报、媒体曝光,同时将其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单位信用档案。

6,临夏人在兰州买房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

临夏人在兰州买房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2014年11月05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落实三部门公积金新政。主要内容有:  一、贷款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外中心转入我中心的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缴存期限可合并计算。  二、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购买首套房及二套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三、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所购房产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比例由不得超过总房款的40%调高至不得超过50%;所购房产为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比例由不得超过房产评估价值的40%调高到50%。  四、异地贷款业务:  户籍在兰州市的省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购买房产时,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五、贷款流程:  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简化贷款受理、审批、资金划拨等手续,压缩贷款办理时限。  另外,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只要正常缴存满6个月,由就业地提供缴存证明就可以再兰州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  注意:兰州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只支持甘肃省内城市。
自己想买的房子作为抵押来贷款肯定是不行的.如果有一定的首付,一定的收入也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手续的.买房是件不大事.特别是资金紧张的时候不要急于一时.不然以后压力会更大.好好考虑哦.

7,甘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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