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最高缴存基数,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的官网其只是简单的给了个数字,写到:根据国务院、重庆市政府以及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6847元/月。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即可办理网上提取申请手续,重庆江北区公积金提取地点重庆江北区公积金提取地点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1、重庆公积金最多贷多少万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一、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可贷总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倍。二、其他额度规定: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
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扩展资料:《重庆市职工购房抵押委托贷款试行办法》第九条,贷款程序:一、申请借款人到委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户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明;2、经房地产管理登记机关登记认可的预售(购)合同;3、自筹资金的存款证明;4、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交存证明;5、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重庆江北区公积金提取地点重庆江北区公积金提取地点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重庆江北区公积金提取地点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重庆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法律主观:重庆市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两种情况,住房公积金是社会福利中的一种,在现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就显得尤为重要。关于“重庆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重庆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一)线下办理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审查并处理;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4、告知申请人,并对受委托银行发出指令,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职工在该行的借记卡。
二、重庆市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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