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一条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

1、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为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具体指征收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二、房地产税征收标准:房地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征收的,其税收依据是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之后的余值;(2)从租金中征收(即房产出租),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浙江省规定的具体减幅为30%。房产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房地产余值征收,年税率为1、2%;根据房地产租金收入,年税率为12%。房地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地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地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税率(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房产税怎么征收标准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如下:1、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至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一条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第二条房产税的纳税年度从公历的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三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第四条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城市:为市区和郊区;县城: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包括镇政府所在的行政村);不在城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

4、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第二条房产税在本市市区、郊区、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五条没有房产原值可作为依据的,其房产原值暂定为:平房每建筑平方米二百元,楼房每建筑平方米三百元,均按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此项房产原值只供计算房产税使用。第六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个人自有出租的房产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产(公产、代管产、托管产等),均应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房管部门自用的房产如不收租的,按第五条规定办理。

5、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我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均应征收房产税。“城市”包括设区的市的市区和郊区,不设区的市的市区;“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指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指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第三条企业及应缴纳房产税的单位无租占用免税单位的房屋,应由使用单位缴纳房产税。对免征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免税房屋,应由出租单位(个人)缴纳房产税。第四条依照房产余值纳税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办法计算缴纳:一九八0年底以前修建的房屋,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以后修建的房屋,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二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6、房产税条例和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的细则如下:1、房地产税征收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2、房地产税纳税人,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中的地产税,改为征收土地使用费;3、房地产税税率,将城市房地产原附加并入正税征收,税率调整为,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1.2%,房地产税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18%。

7、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1、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2、县城;3、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4、工矿区。工矿区征税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第三条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工程尚未决算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依照基建计划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税;没有基建计划价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工程决算后,依照入帐的价值计税;已按计划价值或核定价值征纳税款的不再退补。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按《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8、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房地产税收政策:房地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固定地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是指直接以房地产为计税依据,或主要以房地产开发经营流转行为为计税依据的税赋。房地产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世界大部分国家与地区对房地产税收都极为重视。房地产税收不仅保证国家稳定地组织、积累财政收入,为城市建设积累资金,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调节土地级差收益,合理调节各方面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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