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意思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意思是指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设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意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的是专注于住宅共用部分的维修,通俗情况一点来讲,就是房屋的治病钱,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1、维修基金是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在住宅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中使用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2、维修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规定如下:1.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3.在直辖市、市、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意思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意思是指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设的资金。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法律规定的由业主交纳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房屋共用部位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意思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的是专注于住宅共用部分的维修,通俗情况一点来讲,就是房屋的治病钱。专用于一些住宅的部分,和一些公用设施的部分进行更改,改造的资金不得挪用他用。根据目前的民法典进行规定,当建筑物或是一些附属设施出现了问题,那么这个维修资金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过业主的决定之后,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一些部分的维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房屋的治病钱,按照相应的情况,住宅的业主都会交一个专项的维修资金,每平方交的钱是不一样的,根据本期的情况而定吧,这个维修基金就是从市面理解的意思去维修。

5、专项维修资金必须交吗

法律主观:一、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物业管理条例》里规定的、由业主缴纳的、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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