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信息公开指南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简述《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于2004年5月8日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5月1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湖北二建已过,贷款额提至最高60万元10月24日,澎湃新闻从湖北省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获悉,10月24日起实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1、2018租房合同怎么写?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房屋(合同标的)“号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三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其余租金支付方式。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1、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2、多地出新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打通租购通道,盘活存量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市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前,湖北等地先后发布了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新政,措施灵活多样。业内人士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获得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不仅有利于房企盘活存量资产,还从供应端弥补了市场化租赁产品的不足,优化了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结构。

打通租购通道为支持试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制定了支持政策,包括房东和承租人已确定租赁关系的,可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房东可享有专门支持政策,专门政策主要涉及税收优惠、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支持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及提高提取额度、享受租购同权等。在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3、湖北二建已过,证书如何领取,要不要考后审核

一、湖北的考生通过考试后,需要携带注册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具体要根据您的单位类型选择办理机构。二、相关的资料,包括考生的学历、身份信息等是需要重新审核的。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对二级建造师证书一事,有以下的具体规定:1、建造师初始、及重新注册的注册证书,按资料报送渠道统一领取。

4、湖北孝感市: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提至最高60万元

10月24日,澎湃新闻从湖北省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获悉,10月24日起实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根据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0月1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孝感市在公积金住房贷款方面提高了贷款额度,降低了贷款首付比例,扩大了商转公办理范围。具体看,在贷款额度方面,“借款申请人第一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孝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为5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40万元”调整为“借款申请人第一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孝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为6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50万元”。

5、湖北省政府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住房违纪问题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地(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建房、购房、租房以及装修住房中违规违纪,除按《处理意见》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理外,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照本规定处理。第二条党政领导干部住房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凡能在规定时限内(即1996年9月30日前)自查自报自纠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分,凡超过规定时限隐瞒不报的,视其情节,从重或加重处分。

第四条住房制度改革后,党政领导干部继续违反住房有关规定,建房、购房、租房超职级控制面积在50%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超职级控制面积未达到50%,但群众反映强烈,在当地或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超面积特别严重的,加重处分。

6、湖北省建筑工程人工费调整

湖北住建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2021〕226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反映建筑市场劳务价格变化情况,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经测算,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行2018版各专业定额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104元/工日、技工160元/工日、高级技工241元/工日。

二、执行2018版各专业定额以外的定额,可参考本通知的调整幅度,按所执行定额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三、无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还是定额计价模式,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增值税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四、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在建工程,2022年1月1日前已完成的工程量,定额人工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7、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信息公开指南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简述《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于2004年5月8日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5月1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精神,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本省建设事业管理工作实际,湖北省建设厅编制了《湖北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省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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