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程序怎么走请各位老

去当地你们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缴存部【也叫归集科】可以去领表咨询然后交付材料开户就好了。 到您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开户申请就可以了 .,
与售楼部签订的购房合同;售楼提供的你家房子的预抵押资料;

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程序怎么走请各位老

2,申请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公积金贷款流程你清楚吗?第1点申请的条件其实就是你要在这里工作一段时间,第2点整个的流程其实很简单,都是由工作人员给你进行第3点,只需要提供身份证相应的一些证件就可以了二、公积金提前还款网上流程?直接在支付宝内搜索“省直公积金”,然后进入页面后,找到自己的贷款,选择“提前还款”。里面有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还款两个选项,借款人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即可。之后阅读协议并且同意,提交业务即可。业务提交当晚银行系统会进行扣款,请确保当日16:00前在还款卡内留足还款资金。如已办理按月转账业务,提前还款的次月将会把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申请人银行卡内,如账户需要保留一定余额以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请在提前还款当月及时终止按月转账业务。三、省直公积金网上申请贷款怎么做办理网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站个人用户专区,进入受理界面,按操作提示填报贷款申请资料提交中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进行预审结果。符合贷款受理条件的,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则可以前往省直公积金中心二楼营业柜台直接办理贷款受理手续。四、省直公积金网上申请贷款怎么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时要注意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笔,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填写应真实、完整;(2)、共同还款人: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以外的产权共有人,没有的无需填写。(3)、购房情况:售房人填写原房主的姓名,所购房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地址填写;(4)、购房资金:金额填小写,填写单位为万元。贷款金额取整至万元;(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保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在提交申请时当面签字留手印;

申请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3,95533怎么查询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的7位数字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5、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6、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
我是来看评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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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1.放宽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5年内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2.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不超过家庭最高提取限额的前提下,租房家庭可根据需要,每年一次或分次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照个人公积金余额规定倍数发放贷款1.单笔贷款金额应小于或等于缴存余额乘以相应倍数的积;2.夫妻双方均在省直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账户余额为夫妻双方余额之和;3.此次申请贷款前6个月未办理柜面提取业务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4.贷款申请前6个月在柜面办理过提取业务的,按实际余额认定;5.缴存时间不满1年的,倍数值为15,缴存时间超过1年的,每超过1年倍数值增加1;6.异地贷款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对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流程、缴存余额规定、还款额等都有了最新的规定。总的来说,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加严格了:单笔贷款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申请,其中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0万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河南住房公积金可以租房子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租房的。 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来支付房租。但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的70%。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职工的租金支付压力,使他们的经济压力有所缓解。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6,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一、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不能!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不含省直、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由40万元上调为45万元,单笔贷款额提高5万元。借款人(含未婚、未再婚)单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由30万元上调为35万元。各县(市)及上街区住房公积金单笔最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仍为30万元。二、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对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流程、缴存余额规定、还款额等都有了最新的规定。总的来说,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加严格了:单笔贷款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申请,其中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0万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河南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对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流程、缴存余额规定、还款额等都有了最新的规定。总的来说,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加严格了:单笔贷款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申请,其中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0万元。河南公积金新政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来为您整理的河南公积金贷款额度,河南公积金条件及流程等相关资讯。河南公积金单笔贷款新政策一、最高贷款额度60万首次申请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其他贷款不超过40万。二、按照个人公积金余额规定倍数发放贷款1.单笔贷款金额应小于或等于缴存余额乘以相应倍数的积;2.夫妻双方均在省直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账户余额为夫妻双方余额之和;3.此次申请贷款前6个月未办理柜面提取业务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4.贷款申请前6个月在柜面办理过提取业务的,按实际余额认定;5.缴存时间不满1年的,倍数值为15,缴存时间超过1年的,每超过1年倍数值增加1;6.异地贷款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三、每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关于河南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三、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不能!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不含省直、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由40万元上调为45万元,单笔贷款额提高5万元。借款人(含未婚、未再婚)单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由30万元上调为35万元。各县(市)及上街区住房公积金单笔最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仍为30万元。四、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同时相关规定要求:1、贷款额度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2、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3、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公积金贷款年限: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7,河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谁熟悉

河南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拆迁安置自住住房;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职工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况。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详细原因: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8,河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9,安阳住房公积金在那领取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可以根据条件申请贷款提取等业务,打12329人工咨询。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支取行为,确保公积金支取合法有序,依法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贯彻实施,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提取范围和额度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应提供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按以下要求提供一年内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且同一套住房只准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第一条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第二条 职工购买二手房,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房管部门对交易房屋出具的评估报告或评估费收据;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契税完税证显示的计税金额。 第三条 职工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一)住房座落在农村,需提供农业户口簿(提供非农业户口簿的,其工作单位不在安阳市行政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建房证明;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造价(按每平米600元计算)。 (二)住房座落在城镇,需提供当地非农业户口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建房证明;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造价(按每平米600元计算)。 第四条 职工购买自住公有住房,需提供房改部门批准出售公有住房文件、房管部门出具出售公有住房分户计算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分户计算表中个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 第五条 职工购买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集资建房的批文、单位分房方案(包括建房地址、小区名称、户型、楼号、单元、户号、面积、单价、总价等)、交款收据;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第六条 职工购买村、镇(城中村)集资建房,需提供该小区建设立项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每平方米价格参照本市上年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第七条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结算清单、交款收据;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拆迁补偿后个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 第八条 职工在安阳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且夫妻一方在外地工作的,提供外地工作部门证明,外地个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个人账号证明,按本细则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九条 职工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抵押合同)、由银行填写还贷申请审批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 第十条 职工退休,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第十一条 职工死亡,需提供申请人死亡证明。 第十二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与单位提供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十三条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需提供失业证和劳动就业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第十四条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第十五条 因工作调动或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调动手续(调出与调入双方商调函、外地市任职文件)或入学证明(入学通知书、学生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 职工出境定居,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国外永久居住证明。 第十七条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十八条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职工户口簿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托管账户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第二十条 符合第十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同户籍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和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第二章 提取方式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主要采取转账方式。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置二手房及自建房的可以提取现金。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以单位为承办主体,具体手续由单位经办人负责,提取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单位经办人审核。 第三章 办结时间 第二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对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一)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当天办结。 (二)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经办人。 (三)对提取原因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调查核实难度较大的,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四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五条 由单位公积金管理人员(经办人)办理以下手续: (一)审查核实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后,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进入本市公积金网站下载《安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二)完整、准确地填写《安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财务印章、经办人印章。 (三)携带提取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审批。 (四)凭审批后打印出的提取业务付款凭证,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资金提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采取以下方式: (一)全额追回已提取资金; (二)冻结其公积金账户; (三)记载不良记录,降低其诚信资质,列入我中心违规人员“黑名单”,相应提高其以后使用公积金(支取、贷款等)的限制性条件; (四)将骗套公积金的行为以法律文书的方式送达其单位和个人,并在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依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安公积金发〔2006〕4号《安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公积金发〔200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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