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最新政策什么时候发表,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15
来源:整理 编辑:装算网 2024-02-14 10: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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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15
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小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善,为了很多暂取这点蝇头小利,所以价格便宜。目前尚无针对小产权房的政策发布,很多购房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没有什么新政策出台,但各地可能出现变通的“土政策”。如果是小产权,没有最新政策,只有一个准则——国家绝对不予保护
2,国家现在对小产权房出台什么政策嘛
据悉,清理思路的原则是分类、分步骤推进。其中,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列入清理范围。但具体销售和建设的时间点、何时正式展开清理,尚待最后方案出台才能敲定。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该部正在启动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拟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整治方案,继而启动全面清理。同时,年底即将完成的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数据,将成为未来小产权房清查的主要参考。
3,我国最新的小产权房政策解析
我国最新的小产权房政策解析: 实际上,国内的所谓的房地产产权,都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凭啥贴一个国有土地就要高价,贴一个集体土地就不准交易?天理何在? 只要绕不开公平和正义,他的规定就是错误的,就可以违背。不要想是不是小产权,反正都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仅仅是使用权,小产权和大产权有什么区别呢?为啥集体土地就不能使用呢?我想,违背这个邪恶的规定的人多了,所谓的小产权也就自然会被承认属于合法的? 法律就是要代表大多数人民的意志的?如果大多数人民都在违背着一条有关土地使用权区分小产权、大产权的邪恶规定,说明这条规定本来就是违背人民意志的。
4,十三五规划小产权房新政
2015年关于小产权房的新政策有: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4.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5,2019小产权房子最新政策
小产权房子由于产权不完善,所以价格便宜,为了很多暂取这点蝇头小利,很多购房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子,根据小产权房子最新政策解读,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子最新政策,小产权房子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根据小产权房子最新政策,小产权房子不得发证。《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子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关于小产权房怎么回事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地产,并销售给城市居民。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民宅基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小产权房”并不具有真正的产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小产权(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最近,国土资源部明示“小产权房不合法”和建设部发出了“风险提示”,而且法律倾向于保护农民(即房子转让方)的利益:法律给予农民的最后保障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制下的宅基地不得买卖,只允许农民自己居住使用,不得从事其他用途。而且相关条文也规定:城市居民不得买卖农村宅基地。通州区宋庄法庭所给出的判决体现了国家法律的公正,也凸现了国家法律制度给予农民的保障。目前,城市居民有着覆盖面较广的全面保障,如医疗、养老、救济等方面,而农村则几乎为零,只是近几年,国家才下决心建设农村的保障体系。宅基地其实是国家在特定情况下给予农民的最后一重保障,保障其居住的权利。体现在法律上面,就是国家制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及宅基地使用制度。此说法有“北京宋庄农民小产权房之争”为证,可以看看这案例!“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乡镇、农村的集体土地上造的房子,不能够办理产权证流通上市的房子。小产权房简单点说就是没有产证的,没有办法通过交易中心来进行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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