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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职工有下列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2,公积金的作用是什么

公积金是个人缴一半,单位再缴一半,归个人所有.如果有购房可抵交房款后申请低于银行商业利率的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减轻点压力).如果没有购房或其他公积金归定的支取条件,那相当于退休金.(退休时销户领现金)

公积金的作用是什么

3,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是什么哪些企业应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在城市

1、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是为城市在职职工买房筹集的资金,是商业银行以外的体系,是政府主办的住房基金会。2、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职工本人工资的5-10%,但最低不大低于5%,各个城市标准不一样。
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 国家机关、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所有企业和单位)应为员工交公积金。 农民工没有。

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是什么哪些企业应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在城市

4,什么叫住房公积金干什么用的

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由职工月工资额的5-12%缴存,单位以以同比例缴存,都归职工所有.连续缴满一年以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由职工月工资额的5-12%缴存,单位以以同比例缴存,都归职工所有.连续缴满一年以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提出来用.贷住房公积金的钱得还,还有贷款利息.

5,住房公积金的用处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 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6,公积金有什么用途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特点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四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支付买房租房款。
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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