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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类离太阳有多远

问题一:太阳离我们人类有多远 1.一点五亿公里 2.表面六千度,核心一千九百万度(摄氏度) 3.这就要看这个星球在地球和太阳之家的位置了,紧挨着太阳,那比必须太阳大才可以。如果距离地球近,所谓的“日全食”就是月球挡住了太阳造成的,如果再近,听过“一叶障目”的故事不?拿片厚点的树叶挡住你的眼,你一样看不到太阳。 问题二:太阳和地球有多远?人和人的距离又是多远? 每年1月3日左右地球到达近日点,地日距离约147,100,000 KM。 每年7月4日前后地球到达远日点,距离约为152,100,000KM。 地球表面到太阳的距离当然是有变化的,这是不用解释的。 地球和太阳的球心距也是有变化的。由开普勒第一定律知道太阳处于地球公转的椭圆轨道中的一个焦点处,地球即是椭圆上的点不断移动。而我们知道椭圆上每一点(不关于长轴和短轴对称的点)到焦点的距离是不同的,所以地球与太阳的球心距时刻改变。也可以由开普勒第二定律和机械能守恒可以得出。 问题三:人距离太阳多远时就会变成空气? 人如果太久不晒太阳,身体素质逐渐会下降,容易形成缺乏维生素D。加上生活在不好的空气环境条件下,久而久之,人肯定要生病的哟。适当晒太阳,和在大自然环境条件下,无疑对人体是有好处的。 问题四:请问太阳离我们人类有多远!有多热,要多少个星球才挡得住一个太阳? 1.一点五亿公里 2.表面六千度,核心一千九百万度(摄氏度) 3.这就要看这个星球在地球和太阳之家的位置了,紧挨着太阳,那比必须太阳大才可以。如果距离地球近,所谓的“日全食”就是月球挡住了太阳造成的,如果再近,听过“一叶障目”的故事不?拿片厚点的树叶挡住你的眼,你一样看不到太阳。

人类离太阳有多远

2,空桑人为什么不能见太阳

因为这是他们的家,太阳住的地方叫扶桑。所谓“扶桑”,就是“太阳之家”。古人以汉语解之,遂误传为桑树了。相同的词语还有“空桑”、“穷桑”等。关键词 扶桑 若木 扶木 汤谷 旸谷 甘渊 穷桑 空桑饮余马于咸池兮,总余辔乎扶桑;折若木以拂日兮,聊逍遥以相羊。此为《离骚》之一节。意思是说,让我的马在海边喝足了水吧,停下车来,把缰绳拴在扶桑树上。折断一枝若木来遮挡日光,逍遥自在地逛一逛。这里提到的扶桑,是传说中在太阳升起的大海里生长的一种神树,或作扶木或搏桑,它的叶子像桑,但枝条柔长。扶桑又称扶木,并且都和阳乌、天鸡有瓜葛。《玄中记》里说:“蓬莱之东,岱舆之间,有扶桑之树,树高万丈。树巅常有天鸡,为巢于上。每夜至子时则天鸡鸣。”《山海经·大荒东经》云:“上有扶木,柱三百里,其叶如芥;有谷,曰温源谷,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这里的阳乌、天鸡主要用来解释太阳为什么可以在天上运动而不坠落,以及日出与鸡叫的联结。与扶桑、扶木一起出现的是若木。《山海经·大荒北经》:“上有赤树,青叶赤华,名曰若木。”郭璞注:“生昆仑西,附西极,其华光赤下照地。”这里说的“若木”之“若”,是“日”的同音字。古人观察太阳,常以地上的树木作参照物。比如“杲”,象日在木上,意为光明;而“杳”,象日在木下,意为幽暗。若木的得名亦是取义于此。因为是木,所以古人又把它想象为太阳据以爬上天空或从天空落下的梯子。由于扶桑、若木一个有“桑”,一个有“木”,神话中有时混而为一。这是神话、传说里一种常见现象。甲骨文、金文“叒”即“若”字,是“桑”字的树冠形状。扶桑、若木与太阳的联系是观测太阳时建立起来的。在中国古代的历法中,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被称为“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叫作“十二地支”。两者按固定的顺序互相配合,组成了干支纪法。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来看,天干地支在中国古代主要用于纪日,此外还曾用来纪月、纪年、纪时等。《山海经》所谓“十日”,可能出于对十天干纪日的神化解释;“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是说“十日”(十天干)依次经过,与羲和生十日相合;“一日方至,一日方出”,是指太阳从东方升起,到西方落下,夜里在大海沐浴后重回东方,太阳虽是同一个,但已是又一天。但扶桑是什么?人们已不太了解其来龙去脉。有人说是龙舌兰,它的确在墨西哥广为分布;李时珍说是木槿别种,又名朱槿。把扶桑说成植物,这是一种误解。扶桑在大海中,如何立根?太阳温度能使草木枯焦,扶桑何以枝叶繁茂呢?《楚辞·九歌·东君》:“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抚余马兮安驱,夜皎皎兮既明。…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操余弧兮反沦降,援北斗兮酌桂浆。撰余辔兮高驰翔,杳冥冥兮以东行。”这是中国神话里对太阳神的神容唯一具体的记载。由此我们知道古代人所想象的太阳神是从东方的扶桑出发,驾着马车绕行于天空的青衣白裳的射手。值得注意的是“照吾槛兮扶桑”一句。槛指窗下栏杆,作房子的代称;扶桑是槛的同位语。《海外东经》云:“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齿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扶桑是太阳洗澡的地方;可见扶桑不是桑树;大木即若木,是太阳居住的地方,也就是说,太阳住的地方叫扶桑。女真语称房子为“亳”,与扶、搏音近;称太阳为“舜”,与桑音近。故笔者曾指出,所谓“扶桑”,就是“太阳之家”。古人以汉语解之,遂误传为桑树了。《逸周书?王会篇》载:“不屠何:青罴;东胡:黄罴。”孔晁注:“不屠何,亦东北夷也。” 又《王会?伊尹献令》:正北有且略、豹胡。豹胡亦即不屠何。豹、不并一声之转。《管子·小匡》:“败胡貊,破屠何”,尹注:“屠何,东胡之先也。”刘恕《通鉴外纪》:“周惠王三十三年,齐桓公救燕,破屠何。”不屠何,汉为徒河县,属辽西郡。不屠何之“不”,犹如“发朝鲜”、“发息慎”之“发”,都是渤海沿岸古国“亳”特有的修饰词,满-通古斯语原义为“家”,后来义转为“国土、都邑”,与扶桑之“扶”同。商朝的时间从公元前17世纪到前11世纪。自太乙(汤)至帝辛(纣),共17世、31王,前后经历了将近600年。商代曾频繁迁都。从先王契至汤曾经8次迁都,所迁的都城中有蕃、有南亳、北亳、东亳、西亳,商汤时建都于亳。盘庚即位后迁都于殷,商朝自此称殷商。为什么频繁迁都?原来商人是游牧民族,他们称帐篷驻扎的地方为亳,有南亳、北亳、东亳、西亳的说法。蕃在今山东藤县境,实际上也是一个“亳”。藤县称“蕃”,说明山东曾使用满-通古斯语,把太阳住的地方叫扶桑,是商人的说法。扶桑与汤谷(即“旸谷”)、甘渊都是指太阳升起之处。《尚书·尧典》记载:“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孔安国注:“东夷之地称嵎夷。”嵎夷在中国东方的青州。《禹贡》曰:“海、岱惟青州,嵎夷既略,潍、淄其道。”莒县凌阳河出土的陶文以及陶器上出现的大量太阳纹,都充分证明日照地区东夷先民有太阳崇拜传统。日照有一个民俗节日叫太阳节。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九,农民把新收获的麦子做成太阳形状的饼,供奉太阳,感谢太阳给了大地阳光,让农民获得了丰收。据说,后来这饼越做越大,厚的就叫锅饼,薄的就叫煎饼,这就是山东大煎饼的来历。

空桑人为什么不能见太阳

3,为什么乌撒扶了一下约柜上帝就生气让他死了

从表面来看,或许我们以为,乌撒的被杀是无辜的,因为他只不过是匆忙之中,“犯规”去扶了一下本来不应该摸的约柜而已;而且,若再追究下去,必须为此事故负责任的,还有大卫,因为他不应该同意用牛车去拉约柜,造成牛失前蹄而闯祸;若再进一步追究下去,则大卫身边的祭司们也罪不可赦,因为他们明知约柜是不能用牛车去拉的,却明知故犯地任凭大卫胡作非为,一句劝阻的话也不说。如此一来,只杀鸡儆猴地杀了乌撒,而不追究大卫及祭司们的罪责,岂不是显出神的不公正么?可见,乌撒被杀的事件,并不像我们所想那样的简单。为此,我们必须全面地查考圣经,看看它要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属灵启示。首先,我们回到这整个事件的起点。撒母耳记上第四章告诉我们,当时以色列人要跟非利士人打仗,因为怕打输而把本来放在示罗的约柜,抬到前线“壮胆”。结果,不但打输了,连约柜也“沦陷”在敌区之中。在这里,我们看到以色列人从头到尾都是按规矩办事的——无论去哪里,约柜都是由人抬着。然而,最后以色列人还是吃了败仗。原因是糊涂的老祭司以利的两个儿子胡作非为,早已失去了神的同在。而由这样两个不认识耶和华的恶人带队,以色列人岂有不打败仗之理?可见,神看重的是实质,而不是外面的花样。一付虔诚的样子抬着神的约柜,照样可以打败仗,这是我们所发现的第一个事实。接着,在撒母耳记上第五、六章,我们看到自以为是的非利士人吃遍了“俘虏”约柜之苦。最后演出了用牛车送回约柜的闹剧。在这里,我们又看到非利士人用牛拉约柜不合规矩,但他们那不得不在神面前服下来的态度,却是让神放他们一马,使之脱祸的根本原因。无知固然不可取,然而无知却愿意悔改,还不至于死路一条;无知再加上对神顽梗不化的藐视,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从神对无知的非利士人的“悔改从宽”,我们再一次看到,鉴察人心的神,一直注重的是,人里面到底怎么想,胜于外面做了什么事。在撒母耳记上第六章中,我们还看到当约柜送回到以色列人这一边时,“耶和华因伯示麦人擅观他的约柜,就击杀了他们七十人,那时有五万人在那里。〔原文作七十人加五万人〕。百姓因耶和华大大击杀他们,就哀哭了。”(撒上 6:19)结果,约柜最后就转到了基列耶琳人那里,并且平安无事地放了二十年。从经文上来看,我们不容易明白,为什么伯示麦人只擅观了一下约柜,就要遭耶和华的击杀,而约柜放在基列耶琳达二十年之久,那里的人却平安无事。然而,如果我们了解上述这两个地名的含义,就不难找到答案了。照圣经字典所示,“伯示麦”一名的意思是“太阳之家”;“基列耶琳”一名的意思是“森林之城”。显然,“太阳之家”和“森林之城”刚好成了一明一暗的强烈对比。从此对比中,我们应该悟解到,住在“太阳之家”的伯示麦人,自以为是活在与神同在的亮光当中,以至失去了对神的敬畏之心,擅观约柜只不过是其自以为是的心态的表露而已。结果,神就一下子击杀了“七十人加五万人”,几乎是“太阳之家”全部的人。相反,活在“森林之城”中的基列耶琳人,他们以谦卑为怀,自认是落在黑暗之中,瞎眼看不到神的人。他们也不以人身祸福为选择的目标,毫不忌讳地一下子就把耶和华的约柜给接过来。天上的父自然乐意在暗中与他们同在,并帮助这样的人成就他的旨意。可见,判定一个人的灵性如何,并不是以见到多少的“亮光”来衡量,而是取决于这个人对自己的认识有多深。越是属灵的人,就越认识自己的黑暗、污秽、可怜的光景。主耶稣跟法利赛人说过这样的话:“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 9:41)。这不正是“太阳之家”与“森林之城”两者之间的差别吗?圣经还告诉我们:“基列耶琳人就下来,将耶和华的约柜接上去,放在山上亚比拿达的家中,分派他儿子以利亚撒看守耶和华的约柜。”(撒上7:1)在这节圣经中,“分派”一词,在原文字典中的意思是“分别为圣”;而以利亚撒的意思是“神是帮助”。也就是说,亚比拿达一共有多少个儿子我们并不知道,只知道这一个被分派看守约柜的以利亚撒,不但是神亲自分别为圣的,而且是神一直帮助他持守在圣洁的地位。所以,才能一守就是二十年而不出事。但是,所谓属灵的人、事、物,都是会变的。亚比拿达一家也是如此。当来到撒下第六章,也就是大卫要从亚比拿达的家中接回约柜的时候,我们看到圣经把基列耶琳改名为巴拉犹大,意即“犹大的主人”。“犹大”一名的意思是“赞美”,“犹大的主人”岂不就是把赞美归于自己一身的意思吗?显然,圣经是在暗示我们,透过二十年的“属灵”经历,基列耶琳人无形之中已经翘起了骄傲的尾巴,成了把赞美归与自己一身的主人了。圣经连续两次提及亚比拿达的家是在高高在上的“山岗”上,不也是在暗示我们亚比拿达一家已经成为金鸡独立,众人心目中的偶像吗?由此便可预知,亚比拿达一家会出事,只是早晚的时间问题罢了。果然,在运送约柜回耶路撒冷的过程中,乌撒被神击杀的事就发生了。圣经如此记载了乌撒被击杀的镜头:“到了拿艮的禾场,因为牛失前蹄(或作“惊跳”),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神耶和华向乌撒发怒,因这错误击杀他,他就死在神的约柜旁。”(撒下6:6-7)原文字典告诉我们,这处经文中的“错误”,旧约圣经只出现过一次,它的字源是从“安逸、懈怠”而来。也就是说,其实乌撒的错误不在于伸手去扶神的约柜,而在于他那不把护送约柜当成一回事的傲慢、轻浮的态度。而这一骄傲的种子,早在巴拉犹大的“山岗”上就萌芽了,拿艮的禾场上只不过是收其恶果罢了。乌撒被击杀的事件,发生得突然却不偶然。原文字典指出,“拿艮”的意思是“已准备”。也就是说,拉约柜的牛来到拿艮的禾场失前蹄,看起来似乎是一宗意外事件。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它是神早已准备好的一步棋。倘若乌撒死期未到,难道神连保守牛不失蹄的能力都没有?当事故发生之后,大卫因为惧怕耶和华,不敢把约柜接到耶路撒冷,结果约柜就被运到迦特人俄别以东的家中,直到三个月后,大卫听说俄别以东一家不但平安无事,而且大蒙耶和华的祝福,才敢把约柜接回耶路撒冷。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迦特人俄别以东到底是什么人,能如此蒙神的悦纳?原文字典告诉我们,“迦特”的意思是“酒醡”;“俄别以东”的意思是“以东的仆人”。顾名思义,酒醡是葡萄被压成酒的地方。有一首许多信徒熟悉的诗歌唱道:“你若不投葡萄入醡,它就不能变成酒”,很能表达“酒醡”在圣经中的含义。还有,“以东”是那用一碗红豆汤就把长子名份给卖了的以扫的别名。如果说,以扫——以东一名是属肉体的人事物的代名词的话,那么,“以东的仆人”的属灵位置显然就更低了。然而,如果一个属神的人,真能认识自己实际的身份不过是“以东的仆人”,常常会活在肉体之中;但愿意被神放在“酒醡”,经受生命的对付的改变,那么,他(她)就会是那把神的约柜接进自己的家里而蒙福的人。想一想,开始是“太阳之家”的伯示麦人受击杀,“森林之城”的基列耶琳人,谦卑地把约柜接到自己的家而蒙福;现在是来自巴拉犹大“山岗”上的乌撒被击杀,而名不见经传,地位卑微的迦特人俄别以东把约柜接到自己的家而蒙福。“以东的仆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接替了“犹大的主人”的地位。历史的重演无非要告诉我们一个来自天上的定律:“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4:6)整个与乌撒事件前前后后相关的人事物,都离不开这个主题。如果我们深入思考一下,大卫在乌撒事件发生之前、后的思想转变,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当大卫第一次领着三万人,敲锣打鼓,浩浩荡荡地去迎取约柜的时候,实际上他是想藉着约柜显明神与他的同在,使之作王的地位更具不可置疑的权威性。然而,这种想让约柜往自己脸上“贴金”,与当年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打仗时,想靠约柜为自己“壮胆”,在心态的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别。结果,以色列人打了败仗,大卫的盘算也落了空。这说明神的同在是不会与任何污秽的动机为伍的。但是,当大卫第二次前往俄别以东家接约柜时,圣经让我们看到他的态度完全变了:“抬耶和华约柜的人走了六步,大卫就献牛与肥羊为祭。大卫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华面前极力跳舞。”(撒下6:13-14)也就是说,大卫完全放弃了一个王的尊严,就像一个天真的小孩一样,在耶和华面前毫不造作地表达了他对神的敬畏和谦顺。以至到了一个地步,他的妻子米甲轻视地认为大卫有失体统,在众人的面前丢尽了脸。但是大卫却反应说:“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为轻贱。”(撒下6:22)结果,嘲笑大卫的米甲反而落了个终生不育的下场。倘若米甲也能像大卫一样,多一份谦卑悔改的心,说不定她早生“太子”,后来在圣殿上坐王位的,不见得是所罗门呢。无论如何,乌撒的事件的确带给我们许多的反省和思考,使我们对神的生命之律有更深刻的认识。因为经常理论无法联系实际的我们,遇到事情总喜好趴在善恶树上论是非。“枪打出头鸟”,就像乌撒的死。对此类事情的发生,许多人常常感到不解、不平、不服。但是,有谁想到,当地上的人为乌撒的死感到不值的时候,乌撒却可能在天上大声的感谢赞美主呢。因为是神使他藉着被击杀,虽然肉体突然“消失”,灵魂却不至于掉到地狱里,落在撒但的手中。而且,属灵的事物是不能照外表的模式去“复印”的。非利士人用牛车拉约柜没事,大卫甚至他身边的祭司团队,都可能以为这样的“创举”,是来自神的新启示而可以效仿,结果一跟就出了事;大卫两次去迎取约柜都跳了舞。第一次跳舞跳出了事;第二次却跳出了神的祝福。这足以说明,一切脱离了谦卑立场,或想藉着神来利益、抬高自己的人,都喜好从外表来探摸神的“约柜”。而一切从外表去摸神之同在的人,都是摸到边而摸不到底的。愿神提升我们的眼界,让我们可以透过乌撒事件,看到更多、更远的东西。

为什么乌撒扶了一下约柜上帝就生气让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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