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发展的主体是什么

按照当前世界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来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主体一定是人,因为所有的科技手段和应用都是围绕着人来进行的,所以在今后的世界发展中,人是主体。
和谐。经济
主体是人

世界发展的主体是什么

2,建设主体是指什么

建设主体可分为两类:一是承接项目建设的主要单位;二是所建项目的主要部分。
建设主体单位是指建设方或者发包方。  建设主体可分为两类:一是承接项目建设的主要单位;二是所建项目的主要部分
中国有很多个建设主体,像经济建设主体是公有制,像新农村建设主体就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

建设主体是指什么

3,什么是主体结构

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知识拓展:1、主体结构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 一是主体结构本身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有效地协调工作,承受主体结构部件本身相互传递的荷载,发挥主体框架支撑功能; 二是附着于其体系表面的所有维护结构、装饰面层、相关设备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活荷载、以及在设计规范限定范围内的相关风载、尘载、雪载、地震荷载等自然力通过主体结构体系有效地承担,使建设工程能正常发挥各部分的使用功能; 三是与地基基础可靠地联系,将其自身荷载和承受荷载系统地、有效地、稳定地传递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并能与地基基础结构形成协调工作的整体结构体系,和谐地工作以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和使用安全。2、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可以这样描述:  第一:在砖混结构中,主体结构是基础\梁\圈梁\柱\构造柱\墙\楼梯\板\屋面板叫主体结构,我们施工时一般叫主体封顶。  第二:在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或框支结构工程中,主体结构是基础\梁\板\柱\砼墙\楼梯工程,对于后砌的填充墙,也叫主体部分,但不是一般说的主体封顶了。  主体结构是也是建筑的主要承重及传力体:包括梁,柱,剪力墙及楼面板。屋面梁及屋面板。  基础、梁、柱、板、承重墙、楼梯间、屋面、墙体都属于主体工程。主体是建筑的骨骼。  室内上下水、电、煤气、暖通、通讯、闭路、宽带等各种管道、线路安装工程、楼地面工程、墙体抹灰喷涂贴砖、门窗安装、防水工程、屋面瓦铺设、立面及屋面造型安装等等都不属于主体结构工程,它属于一次装修也即基本装修。
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本身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有效地协调工作,承受主体结构部件本身相互传递的荷载,发挥主体框架支撑功能;二是附着于其体系表面的所有维护结构、装饰面层、相关设备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活荷载、以及在设计规范限定范围内的相关风载、尘载、雪载、地震荷载等自然力通过主体结构体系有效地承担,使建设工程能正常发挥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与地基基础可靠地联系,将其自身荷载和承受荷载系统地、有效地、稳定地传递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并能与地基基础结构形成协调工作的整体结构体系,和谐地工作以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和使用安全

什么是主体结构

4,实践的主体客体及特点是什么

主体指从事这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主体和客体就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实践的客体有两个特征:第一,客体是一种不依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第二,客体不是与客观事物相等同的概念,而是为主体活动所指向并与主体相对立的东西。特点:具有物质性的特点主体与客体之间具有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被动者的关系 。1、实践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 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的属性,有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基本形式。客体是主体活动的对象,是进入主体活动范围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历史性的属性,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三种基本形式。实践中介是主体用于客体的工具、手段或程序和方法。实践就是以主体、客体、中介为基本骨架在一定环境下进行的动态过程。2、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表现在,两者互相规定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实践是主体和客体对立统一的基础。实践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主体客体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实践的主体、客体及其相互作用(1)实践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的属性,有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基本形式.客体是主体活动的对象,是进入主体活动范围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历史性的属性。
主体指从事这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主体和客体就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实践的客体有两个特征:第一,客体是一种不依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第二,客体不是与客观事物相等同的概念,而是为主体活动所指向并与主体相对立的东西。从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特点和实质看特点:具有物质性的特点主体与客体之间具有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被动者的关系 。1、实践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 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的属性,有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基本形式。客体是主体活动的对象,是进入主体活动范围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历史性的属性,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三种基本形式。实践中介是主体用于客体的工具、手段或程序和方法。实践就是以主体、客体、中介为基本骨架在一定环境下进行的动态过程。2、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表现在,两者互相规定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实践是主体和客体对立统一的基础。实践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主体客体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实践的主体、客体及其相互作用(1)实践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的属性,有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基本形式。客体是主体活动的对象,是进入主体活动范围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历史性的属性,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三种基本形式。实践中介是主体用于客体的工具、手段或程序和方法。实践就是以主体、客体、中介为基本骨架在一定环境下进行的动态过程。(2)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主体和客体的最基本关系是实践关系,主要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在实践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即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以及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对立表现在:在实践关系中,两者之间存在着改造和被改造的对立;在认识关系中两者之间存在着反映和被反应的对立。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表现在,两者互相规定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实践是主体和客体对立统一的基础。实践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主体客体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5,法律里的主体和客体究竟是什么意思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具体如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一、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 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权利能力,某些特定类型的法律关系,除了要具有权利能力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所谓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按法学界主流的观点,可把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两种。一般权力能力是所有公民普遍享受,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如人身权利能力等。特殊的权利能力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才能享有,如参加选举的权利能力须以达到法定年龄为条件。 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依法成立,终于法人被解散或撤销。法人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与法人成立的目的直接相关,并由有关法律和法人组织的章程加以规定。 行为能力是法律所确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为三类。一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二类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第三类为无行为能力人。 与行为能力直接相关的是责任能力。责任能力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责任能力是行为能行在刑事法律关系中的表现形式,它与关于行为能力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完全的责任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即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且无行为能力人则是无责任能力人。但值得注意的是,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年龄在不同法律中的规定是不相同的。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在现代社会中,同时符合上述三种条件的事物是非常多的,因此法律关系客体地数量和种类难以一一详述,概括地讲主要包括如下几类:(1)物。法律上所说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2)行为。在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上,行为指的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作为或不作为。(3)智力成果。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客体。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
主体是事物的本身决定一切以人的主观思想为主导的.客体的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实实在在的事物,体现是能看到的,被体现的是客观的,主要的是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二者有本质区别,认识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客体是进人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二者又是统——的:主体和客体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客体制约主体,主体又能动地反映客体.主体和客体统一的基础是实践.主体与客体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还有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

文章TAG:什么  主体  世界  发展  什么是主体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