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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指什么

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依法对土地经营、利用和收益的权利。两种形式: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指农村土地采用了集体所有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制指城市土地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属于全民所有;任何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指什么

2,关于土地产权

按现行规定,你家的耕地你并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土地集体所有,只是承包给了你家而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所以,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你家已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要交还承包权,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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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产权

3,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多少年: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

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4,什么是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1]?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这位朋友: 你的朋友在街头上买的这块土地,并建了三层楼房,关键是否已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有,那么你朋友的妻子和你朋友是共同拥有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和房屋的所有权。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你的朋友现在要处分该房屋,必须得到你妻子的同意。若要赠与,也只能赠与你朋友自己的一份(该房屋的一半)。 如果你的朋友在没有将自己的一份房屋给妻子或给女儿或给儿子前,就已经欠了债务而且没有还清,则处分该房屋的行为应当为无效。 如果该房屋的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则你的朋友就根本不能处分(转让和赠与)。

5,土地所有权的问题

我国实行土地所有权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国家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因此土地所有权不能由私人取得。由此,你家取得是该地的地权的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为公共利益需要,该地所有权人(需要明确知道该地属村有还是生产队所有,需要确权法律文书证明)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应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补偿。
当是承包,不可能是转让所有权。具体到你家的情况,要看生产队的过错给你家造成了什么损失没有,损失可以包括预期利益,其他条款却不一定,比如使用年限和对价,要看怎么约定的了,合同上所有权转让的条款当然是无效的,并不是说合同无效生产队就不用对你家进行任何赔偿,如果损失很大,划得来的话,你可以找一律师详细咨询下。假若合同真的无效的话要看对于导致合同无效双方的过错来确定双方的责任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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