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责任IConstruction-1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1主管-2/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11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委托建设-1主管-2/或其他相关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本规定是国家政府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行政的管理办法,住建部的前身建设部当时是国务院建设-1主管-2/。

房产监管 部门是哪个

1、房产监管 部门是哪个

法律分析: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委托建设-1主管-2/或其他相关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是由国务院-1主管-2/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主管-2/。

建设 行政法律责任一般有

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责任2、建设 行政法律责任一般有

I Construction-1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1主管-2/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111。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向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城市规划建设归哪个 部门管理

3、城市规划建设归哪个 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各级城市规划名称主管-2/略有不同。国家主管-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建设厅,北京是计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九条:国务院城市规划-1主管-2主管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1主管-2主管Ben行政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第十一条国务院城市规划-1主管-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4、建筑施工合同未到 行政 主管 部门备案有什么法律后果?

备案不是强制性的,没有备案的合同仍然可以有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过招标程序的施工合同,自投标人中标之日起成立。法律不要求登记生效。本规定是国家政府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行政的管理办法。这种备案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中标合同必须经行政-2/审批后才能生效,而是决定了已经备案的中标合同是承包人与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5、建筑行业归哪个 部门管

法律分析:施工协会监督站施工部,安监局,环保局。国务院建设-1主管-2/对全国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1主管-2/对全国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七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1主管-2/然而,国务院建设-1主管。

6、住建部、建设部、国务院建设 行政 主管 部门的关系、成立方式以及各自职...

关系:这三个词意思一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由国务院组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部门,即现在的国务院建设-1主管-2/,住建部的前身建设部当时是国务院建设-1主管-2/。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部委体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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