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是8米。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是多少?建筑防火间距规范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设置的,民用建筑与室外堆垛的防火间距目前现行防火设计规范中规定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上要综合考虑了以下几方面的因素:①满足消防扑救的需要。

1、防火间距是怎么定义的?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术语2.0.21防火间距Fireseparationdistance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防火间距是两栋建(构)筑物之间,保持适应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灾时热辐射等的必要间距。通常根据下述情况确定防火间距:1.考虑热辐射的作用。

2.考虑灭火作战的实际需要。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不同,需使用的消防车也不同。对低层建筑,普通消防车即可;而对高层建筑,则还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车。为此,考虑登高消防车操作场地的要求,也是确定防火间距的因素之一。3.考虑节约用地。在进行总平面规划时,既要满足防火要求,又要考虑节约用地。在有消防扑救的条件下,能够阻止火灾向相邻建筑物蔓延为原则。

2、什么叫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是一幢建筑物起火,对面建筑物在热辐射的作用下,即使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也不会起火的最小距离。火灾能否蔓延到相邻建筑物,除建筑物间的距离外,还受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的热辐射、热对流和飞火等三个因素的制约。在建筑物间距离一定的条件下,辐射热强度越高,相邻建筑物被烤燃的可能性越大;起火建筑物内外冷热空气对流速度越快,越容易把尚未燃的物件(即飞火)抛向邻近的可燃物体,从而导致火灾蔓延,故保险人受理被保险人的火险投保时,须视建筑物的可燃性能和间距而定。

火灾实例表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低层民用建筑,保持7~10m的防火间距,在有消防队扑救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2、考虑灭火作战的实际需要。建筑物的高度不同,救火使用的消防车也不同。对低层建筑,普通消防车即可;而对高层建筑,则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车。防火间距应满足消防车的最大工作回转半径的需要。最小防火间距的宽度应能通过1辆消防车,一般宜为4m。

3、丙类高层厂房与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距离

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丙类高层厂房视为“高层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间距视其耐火等级不同而不同,分别是13,15,17米。对主要结构体系的耐火极限要求如下:梁:不燃烧体、耐火极限:1.5小时;柱:不燃烧体、耐火极限:2.5小时;板(或屋面):不燃烧体、耐火极限:1.0小时。墙体:不燃烧体、耐火极限:0.5小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丙类厂房和仓库,耐火等级为三级,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三级)防火间距是最小14米。而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是8米。对主要结构体系的耐火极限要求如下:梁:不燃烧体、耐火极限:1.5小时;柱:不燃烧体、耐火极限:2.5小时;板(或屋面):不燃烧体、耐火极限:1.0小时。

4、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是多少?

(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2)单层或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执行。(3)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5)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6)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8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建造。

5、防火间距

(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2)单层或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执行。(3)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5)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6)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8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建造。

6、建筑防火间距规范

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设置的。建筑物起火后,其内部的火势在热对流和热辐射作用下迅速扩大,在建筑物外侧则会因强烈的热辐射作用对周围建筑物构成威胁。因此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的确定应考虑如下因素:厂房的防火间距规定:除了上表规定中的,还有一些特殊说明:(1)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

(3)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于民用建筑。(4)为丙丁戊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厂房应按民用建筑规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6m。(5)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7、民用建筑与室外堆垛的防火间距

目前现行防火设计规范中规定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上要综合考虑了以下几方面的因素:①满足消防扑救的需要。扑救时除使用普通消防车外,还使用曲臂、云梯车,其最大工作半径一般多为12~13m,②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主要考虑热辐射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结合火灾实际,不可能考虑飞火对相邻建筑物造成的火势蔓延,③体现节约用地的原则。目前许多城市是把修建高层建筑作为解决城市闲地紧张问题的措施来看待的,一般是拆旧房盖新楼,用地比较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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