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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房时业主提供什么证件给开发商

合同,发票,税钱

交房时业主提供什么证件给开发商

2,新房交付开发商应出具哪些相关证件

本着先验房后收房的原则执行,各项费用交付后,应出具正规的发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证件。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新房交付开发商应出具哪些相关证件

3,商品房交付开发商要出具哪些证件

开发等级资质、五证二书⑴国有土地使用证;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⑷建设工程开工证;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查看原帖>>
要有当地房管局或建交委颁发的《新建住宅入住许可证》,证明该小区可以住人了。在颁布该证时,政府自然会审核与此相关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例如规划验收通过的文件等。所以不必刻意要求开发商须提供几证才行,那是很业余的。

商品房交付开发商要出具哪些证件

4,交房时开发商应该提供哪些证件

开发商在交房之前必须取得一系列的许可证,即必须有最基本的五类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后在交房时,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这三样证件业主也是必须查验的,特别是房屋面积实测表这一项,如果业主事先没有查看,一旦接到钥匙,之后再出现面积方面的争议就晚了,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以收房时未提异议,视同购房人事实接房放弃对面积争议的权利。望采纳
交房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的资料: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从名字就知道是干嘛的了。2、《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从名字就知道是干嘛的了。3、《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东西说明房子是经过检查,工程、配套等各方面合格,政府准予交付使用的凭证。4、《商品房面积实测表》:这东西说明了每套房子实际建造出来的面积是多少,房子补差价的凭证就是这个了,以后办产权证,也用的是这上面的数字。其他还有很多东西,不是必须提供的了,比如:《业主临时公约》、《物业管理合同》、《装修公约》……

5,新房子交房用户拿到手有哪些正规的证件

原始购房合同 两正一副(一副作为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使用) 公共维修基金单 能想到的就是这些 应该还有 入住证明 契税票 我狂晕 不采纳我的答案我能接受,但是也不能找个这么没水准的答案采纳吧,傻子都知道,一手房新房交房时候,怎么可能会有房产证,房产证一般会在3个月后才能办理完毕,狂汗!!!!!!!一群2B
交房时没有任何证件,但有可以领取正规不动产发票,契税缴纳发票及其他凭证,领房产证需交房后6个月左右
证件无所谓正规和不正规。一般来讲,你买到新房子,能够拿到的首先是《房屋质量保修证》,然后就是《房地产证》,其他就没有了。
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6,新房交房必须开发商提供哪些证件

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的“五证”,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  根据《物权法》相关条款: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集体土地和耕地是不容许随意改变其性质、违法出租、买卖和搞房地产开发的。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以上“四证”,该项目用地和建筑就是违法的。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  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所填写的“购房合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第八条注明: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供“两书一表”时还要同时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尤其是《消防验收备案表》一栏是否通过。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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