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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 http://www.10zk.com/gjjhbhd.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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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邯郸公积金贷款政策

邯郸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以下几点: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邯郸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邯郸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单位和本人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其个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付购房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购房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购房款比例不低于30%;被管理中心认定为二套房的,首付购房款比例不低于50%。 4、借款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同管理中心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 5、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无未偿清的公积金贷款。 6、申请人同意担保公司为其公积金贷款提供全程担保。 7、申请人无配偶或配偶无稳定职业的,须有稳定职业的第三人为其提供担保,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连带责任。 8、申请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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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邯郸公积金查询余额

1、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29查询;  2、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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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邯郸公积金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范围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自愿缴存人等。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1、即日起,缴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随时通过“住房公积金网厅”办理基数调整,也可在工作日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2、自愿缴存人员应根据本人上年度实际平均收入,在工作日到所属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基数调整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一次。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规定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邯郸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35元,据此,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8705元。拓展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峰峰矿区、武安市及磁县最低缴存基数仍为1790元;永年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最低缴存基数仍为1680元;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最低缴存基数仍为1580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5,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这个你可以去邯郸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者是网站上查询哈,只有你本人亲自查询哈,他人无法帮你查哈。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

6,邯郸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一、邯郸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首先要看你是哪的人了,如果你不是邯郸人,那么恭喜你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就可以提,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本市人,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第三种情况是在邯郸买房或者有房贷,这种情况也可以提。有多少钱不太好说,因为各单位缴的比例不一样,另外和你扣款额也有关系。拿我自己举例来说:我个人扣300,个人和单位比例是8:15,那么我一个月下来刚不到900,一年就是一万多点,你可以参考一下自己算算。如果有用的话,望采纳!还有一种情况可以通过非正常途径提,不过你就得花钱了,呵呵,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

7,河北邯郸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一、邯郸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一、贷款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通过服务前台、现场咨询、业务宣传手册等渠道和方式负责向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贷款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3、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程序。4、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5、公积金贷款经办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6、提供《邯郸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二、受理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人或受委托银行专人负责对借款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资料传递给中心信贷员进行初审。 申请资料审查不合格的,经办人员提出明确意见并退还申请资料,待符合贷款条件或资料完善后,借款申请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完整的贷款资料应包括:申请表2份、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预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3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三、审查、审批1、初审 初审内容主要包括:(1)审查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2)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贷能力。(3)抵押物的真实性。(4)申请人缴交公积金情况。2、复审 中心二处审查复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审意见的合理性,签署审查意见。3、审批 中心主任、主管主任分别根据二处报送资料,对借款申请进行终审。三、签订合同 委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能够抵押或用他处现房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不能抵押又找不到他处现房做抵押的此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质押”或担保公司做阶段性担保。四、办理抵押 借款人本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预付款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抵押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落实后,借款人持《放款通知书》、《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银行放款。五、银行放款 贷款银行见到中心的《放款通知书》后,将借款划转到售房单位帐户。更多问题关注合肥房产网hf.lou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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