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双排外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规则

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根据风荷载大小应进行计算一般2步3跨高度高的话2步2跨设置

双排外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规则

2,连墙件设置要求

连墙件设置要求如下:一是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二是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三是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大于4m。四是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脚手架的连墙件作用一是防止因水平外力,如风荷载作用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二是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当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构造不符合要求或被任意拆卸,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必须保证连墙件的设置构造符合要求。

连墙件设置要求

3,连墙件的设置

连墙杆稳定计算:连墙杆因不同风向可能受拉或受压,不论扣件还是螺栓连接,传力均有偏心作用,为简化计算和安全计,连墙杆按轴村杆计算。一般连墙杆并不长,采用直径48*3.5钢管足以满足要求,可以不算;当连墙杆采用较细的钢管或型钢时,则应验算。

连墙件的设置

4,连墙件的布置要求是什么

连墙件的布置间距除满足计算要求外,还应不大于最大间距。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应不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否则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一字形、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高度24m以下的单、双排架,宜采用刚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高度24m以上的双排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拓展内容:连墙件一般是指通过与可靠固定端连接来加强其他结构的稳定性的构件,在建筑工程中用于将脚手架架体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能够传递拉力和压力的构件。采用连墙件实现的附壁联结,对于加强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提高其稳定承载能力和避免出现倾倒或坍塌等重大事故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

5,门式钢管脚手架连墙件设置重大间距在垂直方为多少米在水平方多少

一般都是几米吧,用的多的有元拓门式钢管脚手架等
100=0.6*166+0.4,166根水平管所用水平管长度=166*150=24900m150=1.5*100,100根立管所用立管长度=100*100=10000m所用钢管长=24900+10000=34900m
扣件式脚手架较为方便,但没有组合装配的功能,只有草根建筑队伍较为常用;碗扣脚手架相对较好一点,组装方便,更能够随架搭建爬梯和平台,实用;门架型脚手架只能在外墙和室内装饰中起到较为明显的作用,在建筑中范围很小的能够用到;附墙式脚手架搭建比较困难,但适用范围广且在挑空方面。

6,脚手架连墙件

1连墙件的定义在JGJ130-2011上:将脚手架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能够传递拉力和压力的构建。2抱墙抱柱且采用水平钢管与内外架体连接这个是正确的。3当连墙件在抱墙抱柱时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如柱子间距太大)的话,如覆盖面积或设置部位不便满足时,就应考虑在楼层结构上预埋钢管。4本质上都是一样。但连墙件还是应该内外立杆都拉结
脚手架高度小于或等于50米时为三步三跨,一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不小于40㎡,架子高度大于50米时为二步三跨,一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不小于27㎡,连墙件二步三跨基本上每层都有,三步三跨不一定每层都有,有时建筑物层高不同,连墙件上下高度也有所不同,一般是跟步设置,而不是跟楼层设置。其实规范上说得比较清楚。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连墙件必须能满足刚性要求。

7,刚性连墙件是什么

所谓的刚性连墙件,由Φ48×3.5钢管(大约长度为1.4m~1.6m之间)和45×45×5的等边角钢组成,钢材所选用的材料均为Q235钢,角钢焊接在Φ48×3.5钢管上,用于混合物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建筑的钢筋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的连结。使用方法:在浇筑砼前,根据脚手架搭设方案确定的连墙件水平垂直方向布置间距,安装埋设件Φ12螺栓,安装埋设件时应先将螺丝用胶带封好,以防拘捣制混凝土时,将螺丝弄脏,埋设件应设置在楼层圈梁或砼柱等主要构件上,保证埋设件与梁、柱等外侧平齐且垂直,待梁、柱等浇筑成型后拆去模板,撕去胶带。砼强度达成到10Mpa以上时,把埋设件螺丝部位涂上油,再锁上连墙件,连墙件采用2只扣件锁住脚手架内外两立杆,预制连墙件可重复多次使用。
下面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节选一段关于连墙件的设置的规定,供参考:6.4 连墙件 6.4.2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6.4.3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6.4.4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4.5 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2)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的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6.4.6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6.4.7 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文章TAG:设置  规范  双排  排外  连墙件设置规范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