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提取以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不会打电话通知本人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公积金提取以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不会打电话通知本人呀

2,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多少

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12329 ,也可以: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2、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12329 住房公积金热线采用电话自助查询(ivr)和人工座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公积金各业务咨询、经济适用房贷款预约等服务。其中电话自助查询(ivr)服务时间为全天24小时,人工服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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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个人账户设立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个人账户设立名字写错了"的解决方法:  1、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申请更正个人账户姓名;  2、持个人身份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更正个人账户名字;  3、请求单位财会人员持户主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改正。  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1、请输入住房公积金卡号或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验证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  2、如果需要查询最新信息,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部或用手机短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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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已经缴费满一年的情况下: 可以由单位来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需要的材料有: 购房合同、发票、贷款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支取表(住房管理中心领取)、银行卡号等。 以上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审核好后的5个工作日就会打到个人卡上。自己去也可以,需要了解你们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编号和你个人的编号,填写支取表时候用到。 咨询电话:96155

5,住房公积金激活失败

失败的原因可能是原始密码不正确。通常情况下首次拿到公积金卡的用户,如果想要办理提取等相关业务,就必须首先需要激活。方法如下:1.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卡的激活操作。需要携带自己有效身份证件;2.在网上办理公积金卡激活操作。默认情况下,公积金卡在网上的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3.在银行柜台上办理公积金卡激活操作时,需要提供公积金卡密码和存储卡(银行卡)密码;4.无法确定该如何激活公积金卡时,建议到单位所在公积金管理部咨询;5.在与公积金相关联的银行各网点去办理激活公积金卡业务,由于公积金卡初始密码是随机的,因此在办理时需要重设一下。网上预约激活步骤:1. 首先进入网页,某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 点击“网上预约”,进入个人登录页面;3. 输入公积金帐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立即登录”;4. 点击登录成功,个人公积金帐号即被激活。注意事项:1. 首次输入密码,可能要安装密码控件(可放心安装);2. 个人登录时,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身份证号码有字母的用数字“0”代替;3. 由于部分用户在社保局注册登记的是第一代身份证号码,所以在我们中心使用第二代身份证登陆不成功时,请尝试第一代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目前我所在地区的规定是要求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这个的,不分国有和私营。

6,达州市公积金提取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达州市是可以提取的!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非销户型)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二)《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二七条;二、申请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余额本息的;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的;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5、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其直属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三、办理条件1、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的,按下列不同情况办理:(一)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和拆迁房等的,其提取手续必须在合同生效或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二)用于购买再交易房的,其提取手续必须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三)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提取手续必须在获得相关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70%,且按合同协议中房屋产权共有人各自所占房屋份额提取,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2、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一)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合计提取额不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余额;(二)申请每年度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住房贷款余额之和;(三)购同一套住房已一次性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该套而借用的住房贷款。凡有逾期贷款的缴存人,不得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凡累计逾期贷款三期(含三期)以上的,二年内不得申请每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的,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每年提取一次(12个月),提取额度为每月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30%部分乘以12。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受房租与收入比例的限制。4、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账户中最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医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直系亲属包括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重大疾病是指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包括火灾、地震、山体滑坡、洪灾、重大交通事故等。事故发生一年内,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的住房公积金。四、申报材料(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缴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还贷情况明细表。(三)购集资房的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县级以上房改部门出具的确权批复及加盖当地房改部门公章的集资建房花名册、集资建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缴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四)购再交易房(二手房)的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协议、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县级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建房预算、《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大修自住住房的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县级以上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修缮许可证》、大修住房预算、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七)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的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存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证》、支付房租凭据原件及复印件;4、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住房查询情况)。(八)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的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相关单位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办理程序(一)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填写《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报送达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简称:窗口);(二)受理:对资料不齐的,填写《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办结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审批理由及权利。对资料齐全的,由申请人填写《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三)审核:非销户型支取由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六、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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