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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办理引进人才型居住证

没有法规规定公司一定要为员工办理居住证,也没有规定一定要为非沪籍的员工的缴纳社保。只要公司注册资金符合要求,可以和人事部门说一下,毕竟办理居住证对公司没有什么利害关系。

关于办理引进人才型居住证

2,上海市人才引进类的居住证有哪几类

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有A类:CW9国内人才引进居住证。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有B类:L开头国外人才引进居住证。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有C类:临时居住证,不可以享受以上两类相关待遇。

上海市人才引进类的居住证有哪几类

3,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居住证》申请表。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市的住所证明; (四)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 已经在本市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可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

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4,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

用人单位办理的人才引进的居住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在外省市分支机构招聘的外省市人员,由于工作地不在本市,不属受理范围。
可以
现在就是要单位申请了
单位可以!个人不可以~

5,居住证出新政策之后人才引进居住证怎么办理

1、人才引进需工你所在的公司申报,自己不能申报,申报时要有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一些其他条件(你参照当地人才中心的政策)。 2、人才引进是在人才中心备案的,办理成功后会给你一年证件(包括人才居住证、人才卡等),上面有编号、照片、身份证、公司等(各地都不一样,没有完全统一)。 3、没有专门的系统可以测试是不是人才,但各地政府都有文件规定,标准要求大同小异,你可以去人才中心咨询。但通用的标准大约有: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内有知名度的高级专家(指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 3、省级特级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级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带头人; 4、国外具有以上1-3款相当资历和知名度人员; 5、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6、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7、企事业单位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师。

6,关于上海市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的

  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的个人书面材料  内 容  单位人事专员代交材料须凭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  一、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学历验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人事授权书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7、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8、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调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沪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沪全日制学校就读证明)。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或者单位代扣代缴证明原件);  4、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  你可以上这个网站二十一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进入网上办事——然后进入 境内人员《上海市居住证》审批这个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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