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求海南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海南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http://www.10zk.com/gjjqhhn.asp

求海南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2,海南住房公积金以后可以退还吗

一般可以。1、申请人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符合条件的,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上公章,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单》盖上单位财务章、法人章。 2、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支取单》以及上述与提取原因有关的证件、依据,到住房中心营业大厅申请提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公积金的,需另外提交代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3、住房中心营业大厅记帐员核准确认符合提取条件的,核定公积金提取数额,申请人凭支取申请书第一联和支取凭证在出纳窗口开具支票。4、申请人必须在支票有限期内到指定银行或所在单位取款,如支票丢失、失窃而被他人冒领的,其损失由申请人承担。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提供婚烟证明。

海南住房公积金以后可以退还吗

3,海南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转增公司资本,也叫强制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  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主要用于

海南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4,在海口市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请看要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到中心服务窗口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1、 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商品房开发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开发企业为借款人出具的阶段性承诺函原件各2份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有配偶者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5、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商品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6、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7、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各2份。业务备注?购买商品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办理地址:海口国际商业大厦G层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通则》、《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5,海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6,海南省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海南省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2.偿还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省政府和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场所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各直属局办事大厅三、办理要件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基础性资料及资金用途证明材料。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文章TAG:海南  公积金  海南州  住房  海南公积金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