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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提取公积金的钱

购房后,本人带着购房合同、身份证和贷款合同去公积金部门,每年提取一次。
公积金只能是用来买房子用的,利率为4.5,所以想要用掉公积金里的80万,去买房吧,总价在110万-160万之间,就可以把公积金全部用掉了.请采用.

怎样提取公积金的钱

2,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要看你的公积金是什么状态.如果你是离职,原来单位给你办了结算封存,就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但是要由原单位的办理人员去办理,钱会转入你原单位的帐户,你去单位领取.
你好,可以,想退要到银行网上预约,然后在去银行办理手续,就可以了,不过只能取一部分,取完要辞职以后才可以,包括公司交的,望采纳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3,房屋公积金的钱怎么才可以把拿出来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房屋公积金的钱怎么才可以把拿出来了

4,住房公积金怎样取

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提取的手续: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提取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1.不能容纳;不能宽容。 2.不允许。 3.不免,难免。 4.无须。

5,公积金如何支取

外地户口,拿公司的离职证明,可以销户提取。 本地户口的就不行,只能退休、买房子或者大修才能提取。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月均工资收入的10%以上部分; 4、离休、退休的; 5、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重大疾病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认定,即当年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职工符合1、2、3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单位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建行网点购买《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在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单位到银行网点购买)。 3、职工携带身份证原件、上述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相关复印件到建行指定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查看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予以办理提取审核,并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 5、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将现金交给职工或为职工办理转账手续,同时将《受理回执》的一联交给职工。 6、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及其配偶符合本须知1、2、3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2、职工符合本须知提取条件4、5、6、7条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职工符合本须知提取条件第9条规定的,其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4、不得用同一证明材料重复提取。 5、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或其他法律手段予以办理。

6,住房公积金钱怎么拿

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21、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去住房公积金办公室领取表格,再去单位盖章证明收入,再拿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夫妻结婚证等就行
1、公积金提取的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3、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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