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国家对农村土地颁证确权有哪些政策
来源:整理 编辑:五合装修 2023-12-06 22: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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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农村土地颁证确权有哪些政策
农村土地确权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经发〔2015〕2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进行的,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2,20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指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的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根据规定:(1)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2)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3)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4)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5)严格依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6)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不重不漏。(7)此次登记发证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农民负担,测绘、登记都不需农民花费任何费用。
4,农村个人开荒的土地怎么确权
私自开荒的土地不能确权;国家、集体、村委会不找你要,你就暂时自己先耕种吧!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 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
5,土地确权有何具体法规过去因多种原因很多农民未分到土地将如何
1、土地确权的法规有《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草原法》等,重点是《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的规定,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可能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农户才是分得承包土地的主体。既然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是“户”,而不是单个的“人”,那么将“农户”依照法律和承包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看成是“农户”内订立承包合同时在册人员的认识就是错误的。无论是当时计入分地人数的成员,还是后来新增家庭成员,只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都平等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增人不增地”绝不意味着新增人口没有地、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毫不怀疑地肯定农户中的新增人口与土地承包时的原有人口一样,对承包到户的土地平等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减人不减地”是在承包期内农户人口减少,尚存人口对已经承包到户的土地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不得以农户人口减少为由收回减少人口在土地承包中分得的承包到户的土地。因此,只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无论是新出生的还是嫁入的人口,都是有承包土地的。等本轮承包期结束后,才可以重新分配土地。或者村民大会2/3的村民同意后,可以重新分配土地。你好第一个问题。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租赁合同没有转让土地所有权的可能。即使写了,也是白写。所以所有权仍然归村集体。修路补偿款归集体所有,怎么分配由集体决定。可以将合同中的所有权更改为使用权。第二个问题。第一种办法可以每年一签租赁合同;第二种方法可以约定在500元的基础上,每年根据cpi的涨幅增加租金。但是切记,要拟定违约条款,和诉讼条款。确定管辖权。希望对你能有帮助。土地确权根据国家《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进行确认。
6,请问农村的土地确权是什么确权有什么好的地方吗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知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道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也就是说,你的土地要想证明是你的,你就必须去给土地确权。二、土地确权的好处:土地确权以后,你就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你家是你家、你的地就是你的地了,这样也会减少与回别人因为土地而引起的纠纷。不仅如此,当你不想种地想要出去打工的时候,你就可以把你的土地承包给别人或者流转出去,虽然收益较少,但是避免了土地的答荒废。而且最重要的是,当你有了土地权证之后,你贷款就可以拿土地来抵押了,也算是给咱农民一个变相的福利吧!现在确权都是些试点县,并没有大范围的铺开,安徽第一批试点县2015年才能完成确权,很多东西政府也是在尝试着,中间肯定会有很多问题。一,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6306533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房屋满足这四个条件才确权:1. 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2. 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黑户不行)。3. 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4. 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二,土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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