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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停车位问题

既然你出钱了 就拥有使用权 应该和物业签定协议
首先,不管物业公司同不同意,他都没有权力同意改变绿地用途的,除非是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了,掏钱铺砖的业主可是说是侵犯了其他无车业主的权利。如果大家均同意了,可以申办停车场相关手续,缴纳停车费停车,不能因为铺砖了就将该地块划为私人车位,因为绿地是小区业主共有的。不属于个人的。
这种纠纷现在是越来越多。主要是小区设计的时候不合理,没有停车位。现在的物业公司又不负责任。一般这种情况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一起协商解决的。你说的那种情况法院也没法裁决的,因为要说到物权法,是你首先占有公共资源、侵犯其他业主的物权在先,所以很难定的。

小区停车位问题

2,2021年小区车位政策

2021年车位新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里面常见的车位有三种:1.“公共车位”是指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地等地改建的车位,本身小区公共道路、绿地等都属于业主共有财产,所以由此改建的车位也属于业主共有。2.产权车位是指建筑规划内的,规划好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产权车位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办理产权证书(和房产证类似),而“公共车位”、人防车位都是不可以办理产权证书的,而产权车位的所有权则需要看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协商结果,如果开发商将车位出售或附赠给业主,那么车位所有权就归业主所有,如果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给业主,那么车位所有权就仍归开发商所有。3.人防车位是指小区内为了满足城市人防工程所建设的人防工程,在战时国家可以强制征用,但为了在非战时避免出现资源浪费,所以一般将其改造成人防车位进行利用,至于人防车位的所有权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一般情况下人防车位由开发商进行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1年小区车位政策

3,小区车库车位归谁所有是业主还是物业

现在购买车位成了很多有车族购房头疼的一件事情,不仅仅是车位价格昂贵,很多时候是重金难求,因为小区面积有限,车位有限,这也造成了很多开发商不合理买卖,很多业主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在车位购买方面经常出现纠纷和困惑。下面总结五点注意事项,以供消费者在购买车位时作为参考:一,看能否办理产权证。业内人士指出,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二,租赁车位有限期20年。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三,人防车库禁止买卖。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四,买车位不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五,应将车位相关细则写进合同。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最好将车位细则写进合同。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如果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进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购房者如果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就上述详细事项都应有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

小区车库车位归谁所有是业主还是物业

4,小区内车位使用权归谁

小区车位可以为公有,也可以为特定人所有。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小区车位也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一、小区车位的法律性质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状态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只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公用的附属设施,如公用绿地、道路等;另外一种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小区内车位就属于后一种附属设施,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二、除了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以外,其他车位的归属以当事人约定为准。依《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5,小区分期开发后面的地下车位是怎么划分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可以。

6,要不要买车位

车位要不要买?这个问题得分两种情况来谈,自用或投资。先谈自用吧,还是那个算法,用自己开的汽车价格来算,50%或以下就买,60%咬咬牙也可以买,70%或以上,你不妨再考虑一下。说白了,有那个经济实力就买,钱够不上就租车位或者停路上。再说回投资。我先说结论吧,车位属于低门槛投资品,而且不能使用资金杠杆,除非车位价格明显低于50%,否则就不要买。然后,一定要在开发商没有涨价之前第1批买,较后,市郊低密类物业千万不要买来投资。最后,看价格。买房本就是一大笔开销,目前市场上车位也不便宜,一个车位十几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并不划算。专家表明:根据车位价格控制在总购房支出的10%以内,一般不会对将来的换房造成影响
现在人们买车买房都是必须品,我建议购买,买车位后,无论是自己住,还是租赁出去, 都比较方便的。1、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2、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3、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4、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车位价值增长车位的价值与项目的价值息息相关,两者可谓是一体。在衡量车位的价值增长空间时,就如同买房一样,也要考虑到地段、配套、交通、车位比等。如果项目位于黄金地段,那么车位必将上涨,物以稀为贵。在这里小编给大家一个简单的判断车位价格高低的方法:对于整个小区来说,如果车辆的平均价位与车位相当,就比较合理;如果车位价远高于车辆平均价位,则较贵;如果车位价是车辆平均价位的1/2,则较为便宜。
从理财角度分析,业主可以租一个车位。目前,省城楼盘中车位的价格通常在8-25万元一个,业主买到车位泊车还得每月交300元至上千元数额不等的管理费。租车位只需要每个月支付一小部分的钱,能省下更多的流动资金。从生活便利性的角度分析,买一个车位却显得更有优势。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小区内道路两侧停的车也越来越多。往往规划4车道的道路,因为停车,变成了两车道;规划为两车道的道路,会变成单向行驶的一车道。对于许多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业主来说,在小区内发生剐蹭的机会特别多;而技术娴熟的业主,无论是抢车位还是移车位,都是一个险象环生的挑战。而在省城,有充沛车位供业主承租的小区特别少。  汽车已成为每个家庭必备的交通工具。所以,业主如果家庭财务状况好,有自己固定的车辆,未来也计划长年停放,且有电梯口、大门口等最佳的位置,那就买了图个安心。

7,小区里的车位到底归谁所有

今日,某小区业主和小区管理方因车位发生冲突,起因是管理方突然将原本开放的地下车库出入口拦住,不让业主进入停车。小区车位的争议长久以来在各地都时有发生,车位到底归谁所有?该租还是该售?据了解,该小区拥有近2000个地下车库车位以及近200个公共停车区域,之前一直是没有收费的。今年开始,开发商表示,从4月1日起开始对地下车库车位收费,并要求业主登记车位租售的意愿。2000个车位,开发商只拿出100个车位出租,以后业主需要通过摇号竞争方式去获得这个车位的租赁权,而且每次摇号的有效期为3个月,期满后,业主们要重新参加摇号。对此,业主们十分不满。而在空空荡荡的地下车库,不少车位地上打桩,无法停车。此案目前仍在协调阶段,律师表示,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其出租还是出售均属于市场行为。目前也没有相关的规定指出,开发商需要提供多少个小区车位用作出租。那么小区车位的性质究竟该如何定义?开发商和业主对车位归属发生争议时又该如何判断?一、小区车位的法律性质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状态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只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公用的附属设施,如公用绿地、道路等;另外一种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小区内车位就属于后一种附属设施,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二、除了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以外,其他车位的归属以当事人约定为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从《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及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小区内车位的所有权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小区车位在规划设计中占用的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区域,则可以直接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其归属小区业主共有;其次,如果小区车位并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区域,则可以根据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时的约定来确定。即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买卖、赠与、出租车位的合同,或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有关车位归属的条款。最后,如在购买合同中未约定车位归属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考虑两个重要因素来确定:一是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以公摊面积方式计价,且车位建筑面积是否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二是车位的建造成本是否已实际被计入业主与开发商购房的合同价款中。如是,则可以认定双方约定车位归业主共有。如不是,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但根据部分地区的司法判例,开发商要提供证据证明小区车位建筑面积不属于公摊面积范围或车位的建造成本未被计入购房的合同价款中,否则,法院将认定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三、业主对小区车位归属与开发商产生争议,应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根据前款分析及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如小区业主对小区内的车位的权利归属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应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最终确定小区内车位的权利归属。(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
首先要看你的停车位将来嫩不能办理房产证,或者这么说,道路两边露天路面的停车位是不能交易的,他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至于地上车库与地下车库,如果能办理产权,这个可以买卖,等产权证下发之后可以自由交易。如果开发商告之无法下发产权证,这类的地下车位和车库是无法买卖的,但是物业公司也可以出租,得看他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最好你区物业公司看他们的经营范围,如果在经营范围与收费范围内的车位,那他们是合法的,如果不在,全部都属于业主使用与收益,都归业主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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