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旧城区、城中村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在小区大门外摆摊要视具体情况,如果影响到物业管理的话自然的会有人来赶你走的,不过现在这样的现象是见而不怪的,城管来你可以走,城管走你又可以来,就怕物业公司会来赶,那些保安来了就摆不了了。
物权法里只有专有和共要的之分,专有就是您自己所有共有就是所有业主都有份也是物业所管理的
从档案中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找出来,上面有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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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业管理有几个区域具体的四个区域包括哪些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6)车辆道路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物业费包括以下九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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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物权法里只有专有和共要的之分,专有就是您自己所有共有就是所有业主都有份也是物业所管理的
根据条例第七、第八、第九条规定,新建物业或已建物业在实施物业管理前应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一)新建物业项目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在出售前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但对于建筑物规模过大的项目,还应充分结合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时,应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详图确认其房屋及设施设备是否具有共有或共用关系,如其房屋及设施设备有共有或共用关系的,应划为一个区域;没有共有或共用关系的可划为不同物业管理区域。(二)已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共有共用设施设备情况、社区因素和建筑规模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对于以上划分,都应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备案。(具体要如何划分,请您咨询项目所在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他们说的才算最权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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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理解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是指:物业区域内业主共同使用的设备设施!含墙体,给水排水,绿化,停车场,公共照明,区域内道路,小区围墙,空调、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消防通道这些设施应当有部分或者全部跟区域内业主有关可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
物业管理区域由两个要件构成: 1、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了社区的四至,以及物业管理的权限和范围 2、规划许可证,明确了社区包括的地理范围和市政管理边界,俗称的“红线”
一个整体的小区相当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这是从开发角度讲的)旧城区、城中村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简单地说就是在同一小区内,同一家物业公司管理的所有区域就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像你这样的很简单。如果这个物业公司在那只管你们一个楼,你们可以一边几个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如果这家物业公司同时还管理在你们同一开发规划上的其他楼宇,那你们这个楼就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但是可以当委员会成员。最简单的就是,你们出一个大产权代表,相信物业公司为了收费,也不敢得罪大产权的。
物业就是“单元房地产”。小到一套房,大到一栋楼、一个小区、一条街道,在这个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都是物业的范畴,包括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容貌、场地、庭院、停车场等等。依据相关的协议,对这些内容进行有偿维护服务,就是物业管理。

5,物业管理的公共区域是怎么规定的

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的很清楚: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综上所述:除业主专有部分及城镇公共部分之外的均为公共区域。
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养护与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服务;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管事项服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北京赛文斯塔物业公司,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高效、快速的优质服务,处处体现“满意+惊喜” 的服务宗旨。我们能够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挥洒自如,忙而不乱;尽善尽美,万无一失;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没有明确规定。公共区域就是指不是私人拥有的区域,业主户门以外的区域。包括走廊,小区花园,屋面天台、楼宇外立面、小区绿地、道路、物业用房 等等。
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公共用电、用水纳入物业管理费统一收取,不需要分摊。 楼主的问题问的好啊,好久没看见这种问题了,这个问题有很多的学问,涉及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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