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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怎么进行转移

一般情况下工作调动之后,需要等你在新单位开过个人公积金帐户之后,原单位的公积金可以转移至新帐户的。你要问清楚原单位账号和个人帐户,填写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将所有公积金及利息转入新单位下的个人帐户中。申请表要盖原单位公章后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住房公积金怎么进行转移

2,住房公积金怎么转

住房公积金的变更转移   一、单位人员有增减时,需要填写变更清册,如单位调进人员填写增加人数、金额,如调出、退休等填写减少人数金额、职工因故终止劳资关系时,缴交住房公积金关系也随之中断,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名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作封存处理,待劳资关系恢复时作启封处理,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职工工作发生变动时,原缴交单位应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调离单位时,调出单位应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调出单位预留印鉴,原则上由调出单位到登记专柜办理转移手续。如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由原单位办理封存手续,等对方有新公积金账户再办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怎么转

3,关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转移手续

公司可以,而且是应该为职工办理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条例全文:<a href="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2-03/28/content_335352.htm" target="_blank">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2-03/28/content_335352.htm</a>

关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转移手续

4,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先到本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新公司公积金账户开户,再到建行处拿U盘拷贝相关资料,以及领取相关公积金表单(以备以后公积金业务使用)  1.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往往发生在单位调整或职工个人工作单位变动时。在单位调整或职工个人工作单位变动情况下,需要将职工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移到变更后的单位或职工调入的单位,以准确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流动情况,保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目的准确、完整。  2.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 职工账户在单位之间转移;  (2) 职工账户从单位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账户;  (3) 入管集中封存职工账户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转移到新录用单位;  一、转出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持下述材料到其住房公积金开户建行转移职工公积金账户:  3项材料  (1) 个别转移需提供: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2) 部分转移需提供: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公积金部分转移清单》。  (3) 整体转移需提供: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二、 建行公积金业务柜面工作人员在受理后,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转移凭证。  (1) 个别转移的,打印一式两联的《职工公积金转出通知书》和一式三联的《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  (2) 部分转移或整体转移的,一式三联的《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出通知书》、一式三联的《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入通知书》、一式四联的《公积金员工转移清单》。  三、 建行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二联上加盖业务章。  四、 单位经办人员带回的材料:  2项材料  (1) 个别转移:  一联《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一联《职工公积金转出通知书》。  (2) 部分转移及整体转移:  一联《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一联《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出通知书》、一联《公积金员工转移清单》。  五、建行工作人员在凭证打印完成的3个工作日内将转入凭证寄转入单位  2项材料  1、 个别转移的:两联《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  2、 部分转移或整体转移的:一联《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入通知书》、一联《公积金员工转移清单》。

5,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1.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2. 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办理要件:1.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2.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异地转移:1.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2. 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如下手续: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职工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一)申请办理转移时应提供的证明、资料 1、内部转移: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应提供: 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外部转移: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到中心审核应提供资料: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帐号及单位帐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 “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 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的异地转移申请、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公积金转出办理流程 1、内部转移: 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账支票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2、外部转移: 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并附异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到中心进行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意见→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心审核意见书、银行电汇单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转出。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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