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买卖房子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如果您是首次购买无个税,第二次购买满2年后房屋以地方税务政策为准,一般在1%-3%内变动。另外,个税是卖方缴纳的,跟买方没关系

买卖房子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2,房产个税是多少

个税是 1个点 二手房的话 还有营业税 5.55个点 契税 1-3个点 首次购房就并且面积小于90㎡就一个点。详细的话你可以去当地房产公司咨询。

房产个税是多少

3,买房子的个人所得税多少

购买房子者只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所得税是出售房子的缴纳的,应交所得税=(现交易总价-原购总价-合理成本)×20%
不满五年上市交易的房子要征收个人所得税1%或差额的20%。规定是卖方交,实际上都是买方交。

买房子的个人所得税多少

4,买房子的个税是什么

买房子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卖房子才交(进销差价的20%)买房的话,现在很多城市限购,要求提高一年或者多长时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你带上身份证到你交个税的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有些地方可能要通过单位才能开)
买房子不存在个人所得税的,契税是根据购房建筑面积来收取的,一般是购房面积小于9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1%,面积在90-144平米的为1.5%。面积大于144平米的为3%。

5,房屋买卖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房产增值额的20%或房价的1%. 应该是多的哪个就交哪个吧.你应该交4万. 国家规定的吧,不单广州,都要执行的。 你交易买卖,只要由出现获利就要交差额的20%所得税。 关于5年的规定应该是针对营业税的,如果你的产证获得超过5年,再交易的,就可以免营业税,如果在5年以内就要再交一笔5.5%的营业税。 下面是媒体报道,你也可以参考一下。 广州个人转让房产可据实征收所得税 06年1月1日起执行,税率为20% 房产转让无所得不用交税 广州市地税局出台了《关于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广州地区个人转让房产可据实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税率20%缴纳,同时对个人自用、购买、转让房产住房时间的界定标准重新作了明确。 按实征收须有完整资料 根据补充规定,个人转让自有房产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分为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能否提供完整资料成为确定计征方法关键。 据实征收即纳税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房产原值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可根据税法的规定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 证明材料包括:合法、有效的售房合同;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构成房产原值相关凭证;支付合理费用相关凭证;个人转让已购公有住房的,还应提供所有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凭证;主管地税征收机关出具按“据实征收”的审核意见。 规定还明确规定,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正确计算售房收入和房产原值,或不能正确计算合理费用的,则实行核定征收。 房产转让没有所得免交税 根据规定,实行据实征收方法的,个人转让除已购公有住房(即房改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以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房产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对于个人转让已购公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税率同样是20%。其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上述要求的完整的证明材料,而计算出来房产转让没有所得的,则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转让房产收入额一般按实际成交价格(指开具售房发票所载金额)确定;但纳税人申报的售房收入额低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价格审核书》所审定的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价格审核书》所审定的价格确定。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的,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一年内重新购房可全部或部分退回转让住房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报道来自sina http://wenwen.sogou.com/z/q905475887.htm

6,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个人房产税计算方法 步骤/方法 1 房产税计算方法: 2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3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4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5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6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7 房产税计税依据 8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9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11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12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13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14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15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16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17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18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19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0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21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2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23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4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5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26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 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e9fb46e1b2fb347521f76609.html

文章TAG:买房  个税  买卖  卖房  买房个税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