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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房屋总登记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好好

什么是房屋总登记

2,土地总登记与初始登记有什么区别

土地总登记只会出现在地籍工作最早开始的时候,比如1949年建国的时候,或者是战争过后出现巨大变化的时候,才会进行一次全面的重新登记。土地总登记的事项并不是在权利设立时。初始登记是土地权利初始设立时的登记,只要权利设立,就需要进行初始登记,比如土地出让时设立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时候的就是初始登记。
现在没有土地登记卡了~土地登记卡指的是原来90年代初使用的,用途和土地使用证是一样的~出了土地使用权证后,土地登记卡已经不发了~大部分的土地登记卡也换证了~

土地总登记与初始登记有什么区别

3,怎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与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怎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与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上海法律网房产律师提示您,购买房屋应首先了解房屋权属登记与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的具体含义。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那么,房产登记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吗?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初始登记,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怎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与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4,房产登记都有哪些

可以在房产总额估值范围内,多次抵押,依法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1. 总登记是一种针对所有房屋产权的普遍性登记,在登记时,不论房屋状况、权属状况有无变化,房屋产权人均有义务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 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登记。3. 设立登记是原权利人设立的结果,所以他物权登记,称为设立登记。4. 转移登记是指在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而变更时进行的登记。5. 变更登记是指房屋在进行总登记以后,发生了翻建、扩建、拆除等变化而进行的登记。6. 注销登记是指房产权利因抛弃、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申请房产登记机关作出原登记权利不复存在的登记。

5,房屋登记知识百姓问之四房屋登记簿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登记簿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状况部分。主要记载房屋编号、房屋坐落、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房屋结构、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地号、土地证号、土地使用年限房地产平面图等;(2)房屋权利状况部分。主要记载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等有关情况。其中,房屋所有权的内容,主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号码、户籍所在地、共有情况、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房屋所有权证书号、补换证情况、房屋性质及注销事项等;房屋他项权利的内容,以房屋抵押权登记为例,该部分主要记载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债务人、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号、补换证情况。该部分还用于进行最高额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及地役权登记等;(3)其他状况部分。以预告登记为例,主要记载预告登记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明号码、预告登记证明号、补换证情况等。此外,该部分还用于进行异议登记及查封登记等。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张军)

6,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房产权属登记,是指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出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产权属登记是房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也是政府加强房地产法制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所有权的法定手续。 房产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 1.总登记 总登记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总登记是产权登记中最基本的一种登记,不论房屋状况、权利状态有无变动,所有权人均有向登记机关登记的义务。 2.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是在总登记之后,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而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情况时所进行的登记。 3.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在总登记之后,房屋发生了扩建、翻建、改建、添建、部分拆除等增减情况以及相应的宅基地、院落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时所进行的登记。这种登记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目的在于掌握房产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修测、补充房产产籍资料。 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遗失登记、登记、更名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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