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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建房需要什么手续

到村委会开证明,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审核后,发给准于建造房屋的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筑用地手续。

农村建房需要什么手续

2,农村建房有什么手续

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
农村个人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1)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在征求村民小组意见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3)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对用地面积、建房位置、建筑面积、层数等进行审核;(4) 经审核后,发给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农村建房有什么手续

3,农村建房该办哪些手续

农村村民怎样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答:(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对其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公布。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经批准回乡落户的城镇干部、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建造住宅的,应当持有原所在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材料办理有关手续,其宅基地面积标准适用落户地的标准。

农村建房该办哪些手续

4,现在农村盖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1、写报告给村委会;2、到乡镇规划办免费办理规划证;3、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土地使用证,工本费5元。一、提供如下材料: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3、户主本人页复印件;4、报告;5、其他(你现有的证明材料,没有则不用)。二、注意事项1、首先确定楼房面积 在咱农村,老百姓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一般而言,宅基地有多大,咱们的房子就会建多大。其实,咱们也可以从经济的角度考虑,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决定房子的面积,不一定非要攀比楼房的大与小,这样也不会因为经济问题而给自己带来生活上的压力。 2、室内布局设计 室内布局设计是及其重要的,在房子建造之前一定要想好厨房、客厅、卧室、杂物间等等的面积大小及格局,以免建造好之后对设计不满意,那样的话,自己住着也不舒服。 3、暂住地的选择 众做周知,一般而言,咱农村人在村里就一处房子,要是在原先老房子的宅基地上建房子的话,咱们就需要事先找好住的地方。在农村,一般而言都会搭建一个临时的窝棚当作暂住地。 4、建房选吉日 在农村,建房之前一般都会找人选个黄道吉日,看一下哪天比较适合动工,举行“破土”祭祀仪式,准备祭供用品,向神灵表明即将开始建造房屋,“破土”动工,恐影响神灵清静,祈求得到神灵原谅,待修建完毕后,再向神灵致谢。 5、地基的选择 地基是决定房子是否坚固的重中之重。建房之前需要先把地基打好,“地基的深度、地基的风水、地基周围的环境”等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地基的重要性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就不做赘述了。 6、建筑材料的购买及施工队的选择 建筑材料的选择也是十分重要的,框架柱,挑梁、砖瓦、水泥、石子等材料一定要选择质量有保障的,但不一定是最贵的。 在选择施工队的时候也是一样,要选择在老百姓心中口碑好的施工队,这样价钱也合理,工程质量也不错。 7、监工 在城市建造房子一般都是有监工的,可是在咱农村没有,又是给咱们自己建造房子,所以,这房子施工的进度、质量等等环节就只能自己来把关了。

5,建房需要办哪些证件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6,农村盖房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_农村办理宅基地的手续及流程以及地点: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1、建房前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2、房屋竣工验收后,建房户可持批准文件、验收材料和村委会、乡镇(街道)确认的权属调查等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一、程序(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三、几不批(一)地界不清的不批。(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四)禁建区的不批。(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四、收费标准(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五、违法占地处罚(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二)实施处罚的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三)处理标准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准建证。如果有准建证就可以盖了,以后换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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