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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谓加拿大复垦费

只交其中一项。开垦费:占用农用地,无条件开垦相当数量和质量耕地的缴纳开垦费;复垦费:新占用土地,原建设用地应复垦,无条件复垦的缴纳复垦费。自行复垦的,经验收符合标注的,复垦费全额退回。

可谓加拿大复垦费

2,土地复垦费收取的标准和依据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土地复垦费 缴费主体:破坏耕地的单位、个人 缴费标准:5-20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必须进行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的土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破坏土地的面积和破坏程度,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标准,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收取复垦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复垦。 二、耕地开垦费 缴费主体: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个人 缴费标准: 10-15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县(市)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用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土地闲置费 缴费主体: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个人 缴费标准:5-10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进行建设,自批准的动工建设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十元的标准,向用地单位征收土地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不动产登记费 缴费主体:登记申请人 缴费标准: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 根据财税〔2019〕45号文。按照文件要求对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一)下列情形减免不动产: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等级低;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照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土地复垦费收取的标准和依据

3,土地复耕补偿费用

1,国家条文中关于排土场的复耕费用的相关规定: 排土场用地:青苗费按耕地每亩每年800元(大春480元,小春320元)补偿,非耕地按每亩每年100元补偿,占一年补一年。 2,国家条文中关于施工临时占地补偿费用的相关规定: 耕地1502元/亩、非耕地751元/亩的标准。 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土地复耕补偿费用

4,土地复垦费的来源及使用方法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耕地占一补一,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我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耕地开发专项资金由耕地开垦费、存量土地有偿使用费净收益的30%、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组成。第三条 耕地开发专项资金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征收,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帐户”,单独核算耕地开发专项资金。第四条 耕地开发专项资金的征收。  (一)耕地开垦费。使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用地单位或个人开发复垦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发的,应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依照以下标准一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使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开垦耕地时,应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耕地补充协议,预交耕地开垦费,开垦耕地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协议使用预交的耕地开垦费。若不能履行协议的,由使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耕地开垦费由有审批权限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农用地转用审批时征收(国务院审批的由省土地管理部门征收)。经批准转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凭土地管理部门核定的交款金额和开具的交款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耕地开垦费。未缴纳耕地开垦费的,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耕地开垦费实行省、市(州)、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三级分成使用,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于每季第一个月的前10日,按省30%、市(州)20%、县(市)50%的分成比例,将上季度收取的耕地开垦费回拨或上缴。  (二)存量土地有偿使用费。存量土地有偿使用费按规定入库后,财政部门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填报的有关清算单据,及时把存量土地有偿使用(包括出让、转让、租赁、入股、提供场地使用权等有偿使用形式)费的30%划拨到土地管理部门开设的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帐户。  (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30%,地方政府留用的70%,分别按省20%、当地50%分成,缴入财政后再按规定程序纳入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帐户。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的规定执行(规定另发)。  (四)土地复垦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有征用土地审批权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复垦费。土地管理部门应在两年内组织复垦完毕。  土地复垦费按《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规定的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执行。  (五)土地闲置费。非农业建设经批准以划拨或出让方式使用耕地,超过规定期限未使用的,由所在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对用地单位或个人收取土地闲置费。具体收费标准分别按省物价局鄂价费字〔1992〕130号文件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属行政性收费,按预算外专项资金管理。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对收入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其收入金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支出按计划和规定的用途,从财政专户拨付到土地管理部门开设的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帐户。第六条 耕地开发专项资金由土地管理部门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调控用于其他支出。  拨入到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帐户的费用,统一在“拨入专款”“专款支出”会计科目中核算。第七条 收取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北省耕地开发专用收费票据”,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第八条 耕地开发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扶持单位或个人开发(复垦)耕地,扩大耕地面积;  (二)用于异地开发整理耕地的补助;  (三)用于村庄迁并、土地整理等增加耕地项目的补助;  (四)用于对耕地开发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5,黑龙江省穆棱市土地复垦费怎么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2、《关于修改土地荒芜费等三项收费的通知》: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不按工程施工要求,征(拨、使)用土地后,超过一年不使用造成土地荒芜的,每年收取荒芜费;连续两年以上不使用的,除按规定收取荒芜费外,由县级国土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同时注销土地使用证。  人为造成基本农田抛荒的,应限期耕种。在恢复耕种前,每年收取荒芜费。  荒芜费收取标准为每亩600-2000元,此费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取,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1、申请 2、审批 3、出具交款通知书 5、申请人到指定银行交款 6、开具收费凭证。
穆棱交通还可以,没有大城市那么堵车,关键看你去的是什么地方了,穆棱的核心在八面通,市政府、财政、市委等等都在八面通,穆棱有个穆棱镇,穆棱镇不是很好,近几年穆棱市建设的还算可以,主要指八面通。大型的商场几乎没有,楼盘这两年建了不少,医疗卫生方面这都还可以,教育方面都是可以的,高中,初中,小学都不缺的,而且还很多,但类似哈一百商场却没有,消费水平不高,饭店不少,也有上档次的,三星级的宾馆也有,大点的超市也有,穆棱下城子,近几年正在开发,具说以后那块将会发展的很好,也许会成为穆棱的核心地带,因为下城子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日后可能会很繁华,总体来说穆棱还是不错的,毕竟是个县级市,发展到现在这个状态已经很好了,东宁、宁安也不错,林口不是很好,如果你喜欢不是很大的城市,穆棱还是不错的。

6,土地复耕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一般对造成耕地或非农用地破坏的,且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应缴纳“土地复耕费”。 现在说白了就是你的地用于非农业生产,就要收这个费用。 给你举个上海的例子: 上海新开征"土地复耕费"和"土地闲置费" 发布时间:2007-10-16 日前,市物价局、财政局、房地局、市农委联合制定公布了"耕地开垦费"等征收范围和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 根据《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必须进行补偿,以保持耕地动态平衡。原本市对占用农村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征收的"土地垦复基金"(标准为每亩1万元)和占用耕地征收的"耕地有偿置换费"(标准为每亩1.5万元)现新规定合并更名为"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为每亩2.5万元。 原占用菜地的按规定应缴纳的"新菜地建设基金"(根据不同类别分别为每亩3万元、1.8万元、6万元)和耕地有偿置换费(同前),现新规定合并更名为"新 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现征收标准为:占用耕地,属于市蔬菜保护区、蔬菜非保护区、蔬菜园艺场的分别为每亩4.5、3.3、7.5万元;占用非耕地,属于市蔬菜保护区、蔬菜非保护区、蔬菜园艺场的分别为每亩3、1.8和6万元。 同时,新增了"土地复耕费"和"土地闲置费"。对造成耕地或非农用地破坏的,且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新规定应缴纳"土地复耕费",征收标准为:破坏耕地的每平方米15元(每亩为1万元);破坏非农用地的每平方米7.5元(每亩0.5万元)。 对有偿使用国家建设用地项目,未按时开发建设,造成土闲置超过一年以上的,按照新规定应缴纳"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为: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屋等的经营性项目用地的,本市内环线以内的12元/年、平方米;内外环线之间的8元/年、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4元/年、平方米。属工业项目用地的减半收费。 对原征地过程中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规定重新作了确认,并按原标准执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具体的你还是得咨询当地部门,祝你健康、顺利!

7,土地复耕费评审标准

“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根据工程设计及工程量,采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编制。在编制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时,按现行价格估(概)算。人工费单价、材料费单价应采用相关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详细内容参考百度文库《专家评审标准 》: 网页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一般对造成耕地或非农用地破坏的,且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应缴纳“土地复耕费”。 现在说白了就是你的地用于非农业生产,就要收这个费用。 给你举个上海的例子: 上海新开征"土地复耕费"和"土地闲置费" 发布时间:2007-10-16 日前,市物价局、财政局、房地局、市农委联合制定公布了"耕地开垦费"等征收范围和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 根据《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必须进行补偿,以保持耕地动态平衡。原本市对占用农村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征收的"土地垦复基金"(标准为每亩1万元)和占用耕地征收的"耕地有偿置换费"(标准为每亩1.5万元)现新规定合并更名为"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为每亩2.5万元。 原占用菜地的按规定应缴纳的"新菜地建设基金"(根据不同类别分别为每亩3万元、1.8万元、6万元)和耕地有偿置换费(同前),现新规定合并更名为"新 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现征收标准为:占用耕地,属于市蔬菜保护区、蔬菜非保护区、蔬菜园艺场的分别为每亩4.5、3.3、7.5万元;占用非耕地,属于市蔬菜保护区、蔬菜非保护区、蔬菜园艺场的分别为每亩3、1.8和6万元。 同时,新增了"土地复耕费"和"土地闲置费"。对造成耕地或非农用地破坏的,且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新规定应缴纳"土地复耕费",征收标准为:破坏耕地的每平方米15元(每亩为1万元);破坏非农用地的每平方米7.5元(每亩0.5万元)。 对有偿使用国家建设用地项目,未按时开发建设,造成土闲置超过一年以上的,按照新规定应缴纳"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为: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屋等的经营性项目用地的,本市内环线以内的12元/年、平方米;内外环线之间的8元/年、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4元/年、平方米。属工业项目用地的减半收费。 对原征地过程中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规定重新作了确认,并按原标准执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具体的你还是得咨询当地部门,祝你健康、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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