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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时的配套费是什么

配套费应该是合法的,一般包括:有线电视、宽带接入费;城市暖气、煤气接入费;绿化维护费……

购房时的配套费是什么

2,配套费是什么意思

配套费是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配套费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若是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的收费项目,会适当降低收费标准。配套费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同时,一般规定可以减免的建设项目,有些项目能否减免不明确,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可能减免。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所包含的内容各地又有很大差别,有些没有包含的项目会另外收取。

配套费是什么意思

3,配套费包括哪些

契税,交易手续费,办产证一些费用!很少的!
土建为总包单位,其中有一部分的水电工程由甲方指定交给另外一家施工单位。施工工程中发生电缆井土建单位没有预留和水电的争执。土建方认为土建没有义务给水电留井道。水电认为电缆井,管道井应为土建工作。疑问三:总包单位认为除配套费用外,水电施工单位应另外支付总包单位一定费用(理由为电缆井道的施工难度大,模板消耗大)。且总包单位不负责任何由水电原因造成的修补工作。

配套费包括哪些

4,配套费是什么意思

配套费主要是用于市政公用的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要和次要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以及园林绿化等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府建设基础设施的资金补充,并且是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的部分收费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流程:1、受理:申请人到相关物价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2、实地调查: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调查,发现条件不合格但可以整改的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报告→验收;成本监审:经办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本监审,作出成本监审意见。如资料不合格制作补证通知书。3、初审: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地调查情况及本局成本队的成本监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如资料不合格制作补证通知书。4、审核: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5、价审委会审:物价局价格审议委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价格审议会议进行会审。6、局长签批:经办人在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价格审议会议的会审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拟写发文稿,报局长签批。联系人将发文稿送县财政局会签。7、上报县政府: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文件报县政府。8、办理转发政府文件: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转发县政府文件的发文工作。联系人将发文稿送县财政局会签。9、办结: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印发文件。

5,什么是配套费

配套费是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扩展资料:配套费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同时,一般规定可以减免的建设项目,有些项目能否减免不明确,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可能减免。 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所包含的内容各地又有很大差别,有些没有包含的项目会另外收取。降低政府部门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建筑合同鉴证费、工程承包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并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逐项予以重新核定。按照从严控制住房建设收费的原则,改革白蚁防治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收费项目的计费方式,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另行制定。整顿规范住房交易服务收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评估、委托拆迁服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收费办法执行。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房屋配套费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是部分地方政府发文授权电力公司对新建住宅小区的配电设施从设计、施工、监理,到设备、材料的采购,全部由供电企业一家垄断性经营,小区建设单位按政府制定的标准,支付给供电公司的费用。由供电企业对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统一建设并收费(简称“电力配套费”)
按上海实际情况来讲,配套费全称为“住宅建设配套工程费”。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存在了。按开发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量,规定一个单价,目前是每平米320元。用途:1、用于市政配套的有:住宅项目周边的城市道路、雨污水系统、供水、供气和公交站点,还包括全部为住宅服务的污水厂的部分建设费用;2、用于公建配套的有:居住区内按规划要求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老年活动室、公共厕所、环卫分所、小区公园(征地费)和3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绿地。 其原理是,开发商在此地建了住宅小区,必然将居民人口引进该地,随之而来,政府的社会服务职能要跟进,需要设施投入。但建商品房住宅小区是商业行为,所以,费用来源也采取了市场化做法,即规定由开发商掏钱。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交了这笔钱之后,开发商如果又自己完成了其中的部分项目,则对应部分的资金可以返还给开发商。具体由房管局验收后审核。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一)合肥市:住宅每平方米60—70元;非住宅(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下同)每平方米100—110元。(二)其他省辖市:住宅每平方米40—5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60—70元。(三)县级市城区及县城关镇:住宅每平方米30—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40—50元。(四)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均按当地住宅收费标准的80%征收。配套费的使用范围为:(一)每平方米30元由市统筹用于轨道交通建设。(二)住宅项目市政公建配套建设。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住宅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相关城市道路、雨污水系统,供水、供电、供气接入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居住区集中绿化。公建配套包括为住宅项目配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教育用房;街道、居委会等地区管理用房,社区卫生、文化、为老等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环卫、公交等市政公用管理用房以及公益性室内菜市场等内容。(三)在优先确保住宅项目配套前提下,可以用于补贴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大市政配套以及市政府同意的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什么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法律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一、凡在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项目,除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外,应按本通知要求缴纳配套费。二、从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费征收标准从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30元调整为550元。

7,什么是房屋配套费

据我所知,早就没有什么房屋配套费了,商品房的配套设施费用已经在建筑成本中了,而城镇居民集中居住自建房已于2004年国家有政策规定不再收取配套费了!
一、依据《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管理办法》第10条之规定,自1998年2月1日起,水、电、气、邮电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都应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一并计入房价,而不得另行计收。也就是说,原则上自1998年2月1日起开发商都不应房价以外另行计收配套费。 二、针对1998年2月1日后发生的实际情况,厦门市物价局又于1999年进一步作出规定: ⒈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至1999年9月30日止已将配套费计入建设成本(不论是已全部或部分计入成本),而自1998年2月1日起至1999年9月30日止又商品房销售价外重复收取的,均须清查退还购房者。 ⒉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至1999年9月30日止未将配套费计入建设成本,而自1998年2月1日起至1999年9月30日止商品房销售价外收取的,按购房合同约定执行。凡购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售房标价书又没有明确告知,却增收其他配套费项目的,也均须清查退还购房者。 ⒊从1999年10月1日起,凡厦门市辖区内从事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均须将配套费纳入房屋的建设成本,一并计入房价,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房屋销售价外另行收取。否则,市物价局除责令清退外,还将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业主可根据签订合同的时间来采取不同的措施:如1999年10月1日后签订的,则开发商没有任何理由要求房价以外加收配套费,业主有权要求其清退,或向市物价局投诉;若1999年10月1日前签订的,则业主可以到市物价局查询,以确认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把配套费计入房屋建设成本,若已计入,则业主可以向物价局投诉,要求开发商退回该款项;若未计入,则分两种情况加以处理:合同已约定由业主缴纳的,业主只能按约履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业主可拒交或要求清退。三、至于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有些约定要交配套费,有些又未约定的情况,业主也可根据以上规定来加以处理。 (厦门日报) http://www.xmfdc.com/show_article.asp?ArticleID=6292 上述只是夏门市,不知能帮否?
根据国家大的政策是没有这样的费用的 但现在有一部分2.3级城市为了显示房价不高 在卖的时候就没包括这些费用 在合同里也注明了水电气入户另收 这也是整个地方政策都这样 这样的超着是和理不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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